地方法檢人財物上收 確保獨立行使司法權
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要求,“改革司法管理體制,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保証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這表明黨中央下了大力氣解決司法體制問題,更加重視改革的頂層設計。”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冀祥德說,長期以來,我國司法設置和行政區劃設置高度重合,法院、檢察院人財物高度依賴地方,使得案件的公訴和審理容易受到地方干擾,影響案件公正審理。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指出,“長期以來,法院、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存在具體承辦人承辦,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等組成的審委會、檢委會討論決定的模式。這一模式存在司法行政化的問題,影響司法公正。”
“從案件承辦人到司法機關領導誰都管,而出了辦錯案等問題,卻難以確定責任人,很難追究責任。”陳衛東認為,要改變這個狀況,就要推出辦案責任制的改革,推行主審法官責任制和主辦檢察官責任制。
(記者陳菲、楊維漢、鄒偉)
股票發行“注冊制” 釋放資本市場活力
15日發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范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這是股票發行注冊制首次列入中央文件,將對我國資本市場帶來重大影響。”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証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中國股市市場化進程中的最大障礙就是對股票發行的過度行政干預。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資本作為基礎性資源,在配置中更應凸顯市場的決定性作用。”董登新說,注冊制改革已經沒有退路。
值得注意的是,股票發行由審核制向注冊制過渡,並不意味著發行標准的降低和監管的放鬆。相反,注冊制對事后監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以更加嚴格的監管維護市場健康運行。
雖然注冊制的真正實施還有待証券法的修改,但注冊制藍圖帶給資本市場的變革已經可以預期。理順關系,該市場的歸市場,該監管的歸監管,資本市場的活力將由此得到釋放。
(記者趙曉輝、張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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