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京
【調】
統一標准疏通堵塞點
有些企業發現,有的審批放的“不是地兒”或者是執行標准不同,辦理起來各環節不順暢,這種“通而不暢”必然影響效率。此次改革,本市重點對辦理環節作了調整,從方便企業和強化服務的角度,對不合理的辦理環節進行優化,理順關系,提高效率。
具體來說,如調整了土地儲備項目和土地公開交易項目的辦理程序。本市將原來在土地公開交易項目中需要分別辦理的能評、環評、交評、震評和水評等審批事項,打包前移至土地整理儲備階段,由規劃部門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后,綜合出具供地條件,土地入市交易后,企業不用再逐一辦理相關審批。相比原來企業開展投資項目后,需要逐個部門分別辦理審批事項的情況,大大提高審批效率。
又如調整了施工許可証的辦理方式,對超高層建筑、大型綜合體等建設項目,探索“底板及其以下、正負零以下、正負零以上”分部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証,加快了建設項目開工進度。
此外,還對一些運行不順暢的環節進行了調整。如將水評從原來規証的前置環節,調整到與環評並聯辦理﹔將林木採伐許可証核發,從原來辦理施工許可証的前置環節,改為非前置環節。
【並】
變串聯為“審”和“批”兩條“平行線”
即完善並聯審批。通過形成一個部門牽頭、相關部門並聯辦理,以及市區兩級聯動的工作機制,解決了容易出現的層級職責不清、部門相互推諉等問題。
具體做法,首先,對並聯審批環節予以明確。2011年本市已建立了分階段並聯審批制度。此次再次明確,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部門在立項環節,規劃部門在辦理建設項目規劃條件環節和設計方案審查環節,分別牽頭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進行並聯審批。
其次,建立了並聯審批告知機制。即牽頭部門在確定項目符合辦理意見要求后,要向相關部門發出並聯審批告知單,牽頭初審和告知的時間不超過3個工作日。
最后,在市、區縣兩級政府層面上還設立了聯合審查機制。此次改革提出,對要經市、區縣兩級政府共同審批的同一事項,建立兩級政府聯審機制。這樣依托上下層級間的聯動,有效減少了內部運行環節,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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