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獻研究室
1964年 七十一歲
6月1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中央局第一書記會議上的講話中說:怎樣培養無產階級的革命接班人?我看有五條。第一條,要教育干部懂得一些馬列主義,懂得多一些更好。第二條,要為大多數人民謀利益,為中國人民大多數謀利益,為世界人民大多數謀利益。第三條,要能夠團結大多數人,包括從前反對過自己反對錯了的人,也不能“一朝天子一朝臣”。第四條,有事要跟同志們商量,要聽各種意見,要講民主,不要“一言堂”。第五條,自己有了錯誤,要作自我批評。
8月29日在會見尼泊爾教育代表團時的談話中指出:力量的來源是人民群眾。不反映人民群眾的要求,哪一個也不行。要在人民群眾那裡學得知識,制定政策,然后再去教育人民群眾。
9月25日在給劉少奇的信中說:“我們的干部中,自以為是的很不少。其原因之一,是不懂馬克思的認識論。因此,不厭其煩地宣傳這種認識論,是非常必要的。簡單地說,就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下決心長期下去蹲點,就能聽到群眾的呼聲,就能從實踐中逐步地認識客觀真理,變為主觀真理,然后再回到實踐中去,看是不是行得通。如果行不通,則必須重新向群眾的實踐請教。這樣就可以解決框框問題,即教條主義問題了,就可以不信迷信了。如果不是這樣做,則官越大,真理越少。大官如此,小官也是如此。”
1965年 七十二歲
6月16日在聽取余秋裡關於編制第三個五年計劃的匯報和谷牧關於三線建設的匯報時的談話中說:鑒於過去的經驗,欲速則不達,還不如少一點慢一點能達到。我看大家都想多搞,你們也想多搞,向老百姓征稅征糧,多了會鬧翻,不行的。這是個原則問題。要根據客觀可能辦事,絕不能超過客觀可能,按客觀可能還要留有余地。留有余地要大,不要太小。要留有余地在老百姓那裡,對老百姓不能搞得太緊。
11月13日在同中共山東省委負責人的談話中說:關於領導方法的決定(指毛澤東起草的中共中央《關於領導方法的決定》(1943年6月1日)——編者注)有兩條,一是一般號召和個別指導相結合,一是領導和群眾相結合。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集中起來,堅持下去。河北省開會檢查了三條:自上而下的多,自下而上的少﹔從領導到群眾的多,從群眾中集中起來的少﹔一般號召多,個別指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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