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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車令”能否管住公車“私奔”

董立龍

2013年09月17日10:54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封車令”能否管住公車“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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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多管齊下懲治車輪腐敗

公開數據顯示,我省2012年省級“三公”經費支出了6.6億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41億元,相當於每花出的100元“三公”經費中,有82元用在了車輪子上。

記者的調查中,沒有部門能對公車私用的實際使用情況做出准確的統計。而網友“吐槽”的段子卻說,我國的公車使用存在三個“三分之一”,即辦公事佔三分之一,領導干部及親屬私用佔三分之一,司機私用佔三分之一。

盡管這樣的說法沒有准確的依據,但記者卻親身接觸過一些這樣的事例,因為某些領導干部習慣公車私用,導致聘用的司機也趁機“揩油”:有的司機在家中自備油桶,把公車的汽油抽出自用,有的司機則將公車中的汽油直接賣給其他人員,還有司機開公車參加婚禮車隊掙外快……

“車輪上的特權和腐敗”已經成為久治不愈甚至愈演愈烈的頑疾,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

8月14日,省紀委、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省政府糾風辦聯合下發了《河北省集中治理違法違規使用“冀O”專段民用號牌工作方案》,提出取消全省所有部門和單位使用的“冀O”民用專段號牌(外籍汽車號牌除外),並設定了日程表。

全省統一部署的整治車輪腐敗的戰役已經打響。但怎樣讓痼疾不再,這是一個需要深入思考、統籌部署的問題。

首先在制度層面上,圍繞對公車私用者的處理,目前尚缺乏統一標准。

記者觀察,同樣在保定,同樣公車接送孩子,對前述涉法涉訴中心借調的司機,僅要求其寫出書面檢討並進行批評教育,而對鮑墟派出所指導員匙某則免職並行政記大過。同樣公車私用並引發交通事故,深州案例中,僅將賈某免去大隊長職務,而2011年井陘縣供電公司發生的一起類似案例中,不僅處理了直接責任人,還對單位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等6人給予了行政記過乃至撤職等處分。

其次在執行層面上,還需要更嚴厲的手段。

一位在紀檢系統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向記者表示,“兩高”日前出台司法解釋,網絡謠言轉發500次,即可入罪,他也希望有關部門明確,私用公車花費累計達5000元者,按貪污罪論處。他還建議,治理車輪腐敗,必須多管齊下,內外共管,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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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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