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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職數頻頻超標 多少副職才算合適

李麗 王景爍

2013年09月11日07:39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領導職數頻頻超標 多少副職才算合適

“一把手”助理泛濫

除了副職,各地還設有“市長助理”、“縣長助理”,不同的地方職數也不同。以甘肅省白銀市為例,共有3位市長助理,其中兩位實為副市長的助理。

竹立家認為,目前,各地的市長助理、縣長助理的設置非常普遍,甚至有些“泛濫”。但是,這個職務在《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卻找不到依據。該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別由省長、副省長,自治區主席、副主席,市長、副市長,州長、副州長和秘書長、廳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其中,並未規定“市長助理”、“縣長助理”等職位。

“我國尚無明確的法律界定這個職位,目前該職的人員任命主要以通過相關領導的商榷、省委書記‘把關’的形式為主。”竹立家說。

在竹立家看來,設置“一把手”助理弊大於利。

“我們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官員太多了。”他說,由此帶來的就是“虛職養人”的現狀,浪費公共資源。

熊文釗則認為,助理工作內容一般是幫助市長處理某些方面的事務,而副市長就是市長的助手,再增設“助理”就是疊床架屋。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嚴格控制機構編制,減少領導職數,降低行政成本。這也是首次在黨代會報告中提出“減少領導職數”的命題。

正職隻有一個,減少的隻能是副職。副職過多最顯而易見的弊端在於,官員過多,相應地增加了為副職領導服務的副秘書長、秘書、司機等人員,進而導致文件多、會議多、講話多,極大地增加了行政成本。

“無必要設就不設,要設就精簡。”熊文釗表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們以往是“運動式”精簡,減下來再漲,再減再漲。但由於沒有法律約束,所以各地對策也多,“風頭上降下來了,風頭一過又漲上去”。

如果機構改革不通過法制化的途徑來做,那麼,機構合並或撤銷的隨意性很大,就不夠科學,也無法用法定的形式固定下來。熊文釗表示,不公開,不征求公眾和專家的意見,不進行科學論証,缺乏法定程序,就會過多地考慮人員位置安排本身。

“編制也是個體制結構的問題,現在是按照黨內的規則來處理,實際上這個問題要法定化,就是公開。”他建議,加強組織和編制立法,如有違反,要有追究機制,要問責。(記者 李麗 實習生 王景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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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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