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3日17:30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在江苏代表团分组讨论中,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代表(右二)与其他代表交流对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司法改革内容的认识和体会。记者 居杨摄
十八大报告以“取得新进展”充分肯定了最新一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并明确要求今后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司法体制改革,成为十八大会议期间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之一。代表们说,通过司法改革,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看得见”、“摸得着”,老百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我国的司法改革始终坚持从国情出发,坚持依法推进,坚持群众路线,从不断满足民众的司法需求出发,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不断推进改革进程。”十八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说,通过司法改革,司法行为更加规范、职权配置更加优化、司法为民机制更加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
“通过司法改革,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尊重和保障了人权,大幅提升了司法为民的能力。”十八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深有感触地说,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目标,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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