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朴磬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各省的批复方案中,中央都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落实“标识化”,这是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的必要做法,也有助于避免出现名为“公车服务平台”却成领导“专车”的情况,中央车改办将把落实“标识化”工作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12月9日人民日报)
公车私用问题时有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难以监督。开着公车上下班,接送孩子上下学,甚至外出游玩,除了公车管理措施不到位,更因为断定群众“认不得”。“标识化”是车改的一个亮点,可以说打在了公车私用的“七寸”上。试想,开着“路人皆知”的公车招摇过市做私事,风险系数有多高?
公车“标识化”此前就有地方实行。2007年,河南省孟州市在全市所有公车上张贴“公务”标志。2009年,湖北荆门市委的部分公车贴上公车标志,并公布举报电话。应该说,公车“标识化”的效果得到了实践验证。
当然,“标识化”还是要有讲究的。几年前,一位北京小学生就提出给公车上红牌便于接受监督遏制“公车私用”现象的建议,得到不少人包括一些专家的认可。但如果遇到会玩“变脸”的,一辆公车配备两套车牌,公用时挂公车牌照,私用时挂普通车牌,又该如何分辨?张贴“公务”标志同样防线脆弱。惠州市龙门县平陵司法所所长陈秀平就擅自将该所公务用车的“司法”标识撕掉,并开该车上下班、外出吃饭、搭乘妻子到县城购物等。相比之下,还是在车身喷涂标识牢靠些,像出租车一样,让人一眼就能认出,而且像孙猴子头上的箍子,一戴上就自己取不下来,没法“变脸”。
说到底,好制度还要好的执行。这次的车改制度可以说是环环相扣、严丝密缝,更重要的是,“纪律没有最严只有更严”目前已经成为共同的认知,多少人还敢抱侥幸心理以身试纪?根据规定,在职正厅级以下的干部均取消配车,现在已经有很多公职人员都开私车上下班了。车改也要抓住“关键的少数”。哪一天,某局长、某县委书记、某县长也在朋友面前指着座驾介绍说:“这是我家自购的私车。”车改就算是落实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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