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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为民办事不应也“论个卖”

士心

2015年10月08日08:4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刚过去的黄金周里,青岛“论个卖”的天价大虾事件,成了热门话题。

在这一事件当中,最可气可怕的不是有奸商宰客,而是游客求助无门的绝望与无奈。如果受害者遇到欺诈威胁,马上就能得到有效的政府部门干预救济,即使有个别黑店老板,人们也不会如此气沮愤懑,众怒汹汹,青岛的旅游城市形象也不会受到如此重创。

然而当不乏维权意识的游客选择报警时,110来了说管不了,让游客自己查询114找物价局,扬长而去。物价局则说时间太晚处理不了,等明天再说,甚至说现在市场价都放开了,他们也不好处理。政府部门的缺位,让黑心老板更加猖狂,进一步持棍恐吓。而民警第二次到场,竟然逼迫当事人“协商”交钱,让游客感觉“很无助、很委屈、很憋屈”。同样感觉到“无助、委屈、憋屈”的肯定不止这几个受害人,这就难怪事件过程一发布到网上,很快便引燃成千上万人的怒火,发酵为病毒式传播、影响巨大的网络新闻事件。

10月7日,这一事件有了最新进展:除了相关部门对宰客的海鲜烧烤店下达罚款9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外,该店所在的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也被诫勉谈话。这说明当地政府已然认识到,真正让人们感到愤怒的,是政府部门的相互推诿和不作为。

或许这一事件所涉及的各个政府部门也有自己卸责的理由:部门职责范围有分工,不是自己管辖范围的事情为什么要我管?可是我们的各级政府官员要明白,尽管基于管理专业化程度和工作效率考虑,政府划分为不同部门,内部有不同职责分工,但在百姓眼中,政府任何部门都是政府的一部分,部门就代表着政府,都有为民众服务的共同职责或最高义务。部门之间推诿,在民众眼里就是政府不作为!

换句话说,民众统一纳税支持政府运转,就是要打包“购买”政府的良好公共服务。应是“民众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政府都必须提供”,而不是“我这个部门有什么样的服务,才能为民众提供”。否则,那就变成分别“购买”,类似于青岛海鲜烧烤店老板的“论个卖”,民众寻求服务的成本大大增加。何况目前有些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本就缺乏清晰标准和逻辑,职责交叉重叠的复杂程度,大大超过公众的常识和经验认知,不可能也不应要求民众都那么内行,凡事都会根据政府内部分工设置找相关部门。更不应为了内部管理与分工方便,以政府自我为中心各划出“一亩三分地”,“各扫自家门前雪”,而应重视统筹协调,担起为民服务的共同责任。当民众有事找政府时,无论通过哪个部门,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与救济。

作为“补牢”工作的一部分,10月7日,青岛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还联合下发了有关“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通告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同时要求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等公开电话24小时受理游客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处置”。不过通告没有说明“及时处置”的具体含义。是任何部门都会派人到场“及时处置”,彻底解决问题,还是仅仅提供一个其他相关部门的电话了事?

希望这“及时处置”不是后一种,而是前一种。这就意味着,即使不是本部门具体职责范围的事,但从政府为民的共同职责考虑,也应立即把情况转报相关部门,并确认对方已派人到场“及时处置”为止,而不是以“不是我们的管辖范围”为由一推了之。

试设想,在天价大虾“论个卖”事件中,如果青岛真正有首问负责制的严格要求和科学严密的政府内部协调机制,110不以“管不了”为借口推脱,民警及时联系物价局与市场监管局到场处理,也不会因这一事件给青岛乃至山东的旅游形象抹黑。当然,如果政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都能真正负起为民服务的共同职责,而不是为民服务还“论个卖”,或许也不会出现这种天价大虾“论个卖”的丑闻。推而广之,不仅是在旅游方面,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部门为民办事都不能“论个卖”,因为这会带来老百姓最痛恨的推诿扯皮。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应该明白,如果自己部门服务“论个卖”,那么政府形象就可能被“整个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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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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