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收录了一篇《不求“官”有多大,但求无愧于民》的短文,指出:“当干部的,不能老是想着自己的升迁。莫道昆明池水浅,一个干部,无论处在什么岗位,只要心系群众,都可以做出一番事业来。” 这些论述深刻地阐述了“一个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的道理,既是一种忠告,更是一种激励,可谓语重心长、发人深省。
应该说,一个人是追求“做官”还是追求“做事”,是走一条无愧于民的路、还是走一条谋一己私利的路,值得每个党员干部深刻思考。立志做官,做的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梦;立志做事,就是为群众谋利益,为集体做奉献,就是以为党争光、为民造福为价值取向。如果一个人的人生追求扭曲了,将目标定位在做官上,或者定位在自己生活的安逸幸福上,就会整日琢磨怎样投机钻营。这种人也许能够谋到一些利益,谋取一官半职,但行将不远,早晚要出事。反之,树立了立志做事的人生追求,就能够胸怀天下,志存高远,最终成长为国家和人民需要的人才。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认为只有做了官,手里有了权,才能做事情,才能做大事。其实,这种观念是片面和错误的。因为一个人平凡的岗位上,完全可以做出不平凡的事业来。一个又一个“最美基层干部”的先进事迹证明,做好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同样能够体现人生的价值,同样能够创造非凡的业绩。可以说,干部的权力说到底就是干事的责任。职位越高,干事创业的平台就越大,责任就越重。可见,作为一名干部,不要去琢磨升官的事,不要去琢磨个人的事,要多想一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多为群众办一些实事好事。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当然,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个人要求进步并非坏事,只要德才兼备、作风务实、业绩突出,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无可厚非。但是,不能把进步成长简单片面地理解为职务的升迁,更不能为了个人的升迁而挖空心思、不择手段,而应该是追求思想上的进步、知识上的进步、能力上的进步、工作上的进步,追求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多做贡献。只有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好“做官”和“做事”的关系,才会丢掉患得患失、冲破世俗烦恼、解除庸人自扰,不为功名利禄所累,始终乐于坚守平凡的岗位,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
不管大官小官,要做个好官;不论大事小事,要做点实事。有了这种志向,才能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为自觉意识,转变为行动准则,时时刻刻以一个好干部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跳出个人名利得失的小圈子,始终把干事创业放在第一位,视事业重如山,视名利淡如水,在其位尽其责,竭力干事,勤勉干事,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赢得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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