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9日,三亚市夏日百货商场门前停车场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2013年2月12日,一段经过编改的视频《三亚旅游悲惨遭遇》在网上流传,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对此,三亚市相关部门回应称,系当事游客因停车问题寻衅滋事打伤民警被捕。日前,当事人之一岳丹受访时称,事发时其丈夫翁志刚等人确实喝了酒,对于此事她很后悔,已向受伤民警等致歉。(据2月17日《 海南特区报》)
因喝了酒而寻衅滋事,事后,又篡改事实真相,企图混淆视听,这几名游客的龌龊行径确实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细想想,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样的人随处可见,这样的事谁都可能遇到。所以,我觉得,这几名游客的行径其实暴露了当今一部分人仇视公务人员的浮躁心态,很具有代表性。
在民主法制建设日趋完善的今天,人民群众积极利用现代新闻媒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绝不能把此作为泄私愤的平台,肆意歪曲事实,攻击他人。更不能以“人民”自居,凌驾于法律之上,肆意侮辱代表国家执法的公务人员,亵渎法律的尊严。
我们讲人民当家做主,既是号召每一个公民要把国家当成自己的家去爱护、去建设,更是承诺要保障每一个公民享有自己的合法权利。但享有自己的权利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必须承担自己对国家、对公众、对他人应负的法定义务和道德责任,否则,自己的权利就变成了凌驾于公共权利之上的私权。
所以,我觉得在三亚旅游时寻衅滋事的这几位游客向民警道歉,还原事实真相,还社会以公正,是民主法制建设的真进步,不仅给那些以“人民”自居而不守法者敲响了警钟,而且给我们整个社会敲响了警钟,那就是:当家做主是权利更是责任,绝不是肆意妄为、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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