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宇
“不作為的干部,該問責的要問責,該‘挪位子’的要‘挪位子’。”李克強總理在9月2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說。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反腐高壓態勢前所未有,一大批“老虎”、“蒼蠅”應聲而倒,海外“獵狐”取得可喜進展,群眾身邊的腐敗得到有效遏制,持續深入推進“四風”整治,老百姓樂見成效、拍手稱快。反腐高壓之下,多數干部有所收斂、不敢伸手、不亂張口,然而卻出現了新的腐敗現象:門好進了,臉好看了,可事兒依舊難辦。
“佔著位子不干事,拿著工資不出力”“不貪不佔,啥也不干”“平時做敲鐘和尚,遇事當甩手掌櫃”……諸如這般在其位不謀其職的干部不作為行徑,決不是小問題。這樣的庸官懶官,干淨卻不會干事,無過卻也無功,就如一部生鏽的機器,中看不中用,不僅直接威脅群眾的切身利益,也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更對國家和社會事業發展毫無建樹,是干部群眾的“眼中釘”、“肉中刺”。
居其位謀其政,在其職履其責。干部不作為,就該“挪位子”。習近平總書記也強調:“每一個領導干部都要拎著‘烏紗帽’為民干事,而不能捂著‘烏紗帽’為自己做‘官’”。既然為官不為民做主、不願為造福一方出力貢獻,隻想“平平安安佔位子”、“舒舒服服領票子”、“庸庸碌碌混日子”,那麼,我們就用問責的“達摩斯利劍”,對不願作為、不會作為者亮出“紅牌”,讓其“掉烏紗”、“挪位子”。
不得不說,各地各單位針對干部不作為的懲戒規定制度不少,條條規定聽起來細致、項項制度看起來嚴厲,卻往往停留在寫進文件、粘貼上牆,規定成了“擺設”、制度成了“稻草人”。說到底,不容忽視的原因是,制度是制度,問責是問責,二者相互脫節,落實不力、執行不嚴,不作為現象依然難治。
常言道,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問責不作為,就要敢於動真碰硬,讓問責的板子既高高舉起、又重重落下,不講情面、不分親疏,不搞下不為例、不能不了了之,誰不作為就問責誰,誰不負責任就懲戒誰。真正把群眾滿不滿意、贊不贊成、高不高興作為干部作為與否的評價標准,嚴格按規矩辦事,嚴肅查處懲戒,對不會辦事、不想辦事,遇事無擔當、出事怕擔責的不作為干部決不手軟、決不容情,不讓伸出的問責重拳打在“棉花”上。
當然,問責不是最終目的,問責一個,重在警醒一片。重拳出擊整治不作為,真刀真槍問責不作為,目的在於持續深入推進黨員干部作風的轉變。以問責之嚴督促履職盡責,倒逼黨員干部從思想上打破“明哲保身”的如意算盤,繃緊“不作為就得‘挪位子’”之弦,從嚴要求自己,認真履職盡責,主動實干肯干,敢於擔當作為,用實干說話、以實績作答,做一名對黨忠誠、個人干淨、敢於擔當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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