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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政績考核新規有破有立

那雲風

2013年12月10日08:57   來源:京華時報

原標題:政績考核新規有破有立

推動地方改革發展的指揮棒終於科學化起來,這的確是一件值得期許的好事。

三中全會提出“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評價制度”,中央組織部日前即印發改進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央一系列關於科學評價干部的思想觀點均得到體現,推動地方改革發展的指揮棒終於科學化起來。這的確是一件值得期許的好事。那麼,它真的能發揮出“金指揮棒”的強大正能量嗎?

這當然不是一個新的制度,而只是要求對既有制度的完善。但通知所列8項關鍵性內容,幾乎直指以往政績考核中的各種弊端。可以期待的是,如果執行下去,至少會使各級干部的政績觀得到較大程度的糾正。

不能僅僅把GDP及增長率作為政績評價的主要指標,不能搞GDP及增長率排名,不能單純依此衡量地方發展成效,不能簡單地依此評定下一級班子和干部的政績和考核等次﹔不能簡單地把經濟增速與干部的德能勤績廉畫等號,將其作為干部提拔任用或末位淘汰等依據。通知中這一連串的“不能”,旨在破,旨在糾偏。

實踐中,正是唯GDP是從的用人和評價導向,導致一些地方粗放增長不停止、轉方式多年來光說不練、淘汰落后產能不積極。灰霾漫天、土壤污染、水污染即是這種發展下衍生的惡果。

通知不僅有破,還有立。比如根據不同職責要求設置不同考核,對資源消耗、環境保護等約束性指標加強考核,重視科技創新、居民收入等的考核﹔對限制開發區域不再考核地區生產總值﹔把政府負債作為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加強對政績的綜合分析,以全面歷史辯証地評價政績。這種立,就使政績考核全面、科學、客觀、公正,合乎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避免了GDP獨大的局面。

政績考核若是什麼都要評價,如果這麼全面要求下去,什麼都要求干部做到,其結果可能什麼都做不到。面對這樣的實際,我們在考核干部時,不同類型的干部考核指標,在任用干部時有多大權重?類別繁復、領域各異的考核如何對接干部用與不用的簡單決斷?等等,都須思慮周全。

政績考核可以變得更科學,但任用干部卻更需要公正。一些地方若是政績考核是一套、任用是另一套的方式,隻會傷了干部的心。如果同時面對一個把地方經濟用新的方式抓上去的干部,一個使民眾生活改善的干部,一個把社會矛盾消於無形的干部,一個確保使生態環境良好而不開發的干部,卻隻能從中選擇某一位時,如何統籌兼顧,如何拿捏尺度,同樣考驗用人者的氣度與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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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蕊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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