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鐵嶺市紀委、市監察局制定的《關於獎勵實名舉報暫行辦法》正式實施。《辦法》規定,今后凡實名舉報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查實后將按相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最高獎勵達20萬元。(據5月2日人民日報)
據統計,近幾年來,中國檢察機關每年受理10多萬件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舉報線索,為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提供了大量案源。在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中,群眾舉報或通過群眾舉報深挖出來的職務犯罪案件佔立案總數的70%以上。群眾在“黨員干部違法”中起到的巨大作用不言而喻。
近年來,社會各界對腐敗問題議論紛紛,大多認為光靠制度反腐、職能部門反腐遠遠夠,必須依群眾,動員群眾參與。是的, 隻強調制度反腐、職能部門反腐而不依靠人民群眾,反腐斗爭就會在若有若無、或明或暗進行中使某些地方有意無意地讓腐敗分子鑽了空子,導致“前腐后繼”。其實,有些官員隱藏較深,在上級面前一個樣,在群眾面前又是一個樣子,固然,我們的監督部門要練成“火眼金睛”,但是人員、手段和精力有限,發動群眾監督黨員干部違法是必要的。
獎勵實名舉報是是一個有效措施,必將更大的提高大家的積極性,但是建立健全人民群眾參與反腐的有效機制,確保群眾依法有序地參與必須同時進行,否則,人民群眾往往不敢冒“雞蛋碰石頭”的風險。近年來一些地方實名舉報的“反腐英雄”,和上訪投訴貪官的人民群眾,被抓、失業甚至坐牢的也不在少數。查處黨員干部違法工作任重而道遠,一個辦法不可能從源頭上杜絕黨員干部違法行為的發生,但是,各種措施辦法的實施顯示了我們地方政府對於查處黨員干部違法行為的堅定信念,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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