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紀委4月25日通報,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汪揚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至於汪揚被調查的原因,多位南京官員向記者透露的說法是,“有大餐,他吃肉,人喝湯,未平衡”。
在擔任市政府副秘書長期間,汪揚協助主要分管城建、交通的副市長陸冰,陸目前兼任河西指揮部指揮長。而在此職位上,汪洋不是第一個被調查的對象,此前, 2007年6月,南京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魏竹琴因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看來,此職位存在滋生腐敗的風險。
從汪揚被調查的原因來看,汪揚很可能是因為“他吃肉,別人喝湯”才被舉報,那麼顯然這次舉報是由於集團內部分贓不均而引起了內訌。“吃獨食”才被查已經暴露了部門內部監管職能的軟肋。
我們不可否認“腐敗共同體”的確客觀存在,然而由於監管不到位,這種“窩案”一般很難發現。畢竟因為分贓不均而“窩裡反”的情況還是少數,大多數“腐敗共同體”都能做到“和諧共腐”,讓大家在一個鍋裡吃肉,因此,“腐敗共同體”的每一個人都會選擇做“沉默的共謀者”。只是汪揚這位“腐敗頭目”不夠“英明”,隻顧自己“吃肉”,卻隻給同謀者“喝湯”,人家怎麼會願意?於是,“喝湯者”因為心裡不平衡而舉報了“吃肉者”。
然而,這種權力機構內部的“小金庫”很難從外部攻破,多數還是靠“分贓不均”的內部舉報。但是作為“腐敗集團”的領導者,大多是還是比汪揚“聰明”的多。他們一般會充分照顧“同僚們”的情緒,盡量有肉大家一塊吃,讓每個人利益均沾,隻要維持住這種“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相信誰也不願意“窩裡反”。更何況,被內部人員舉報的案件越多,領導們便會越警惕,其“經營”“腐敗集團”的手段也變得更“高明”。如果監管制度不完善,就更別指望集團內部的共謀者們會互相監管,那麼這種“腐敗集團”的黑手就會越夠越廣、越夠越深,將嚴重影響黨政機關的廉潔性和公信力。
對於“集團腐敗”的監管困境,我們必須從制度上加以彌補,從根源上加以遏制。隻有讓制度形成危險的高壓線、透明的玻璃、有效的籠子,才能有效約束權力運行,避免暗箱操作,將權力關進籠子,也能讓官員們意識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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