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吃喝腐敗現象悄悄轉向豪華會所、民宅、機關食堂、酒堡等非酒店場所,“舌尖腐敗”出現治理盲區。(4月12日新華網)
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后,尤其是1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新華社《國內動態詳情》第227期《網民呼吁遏制餐飲環節“舌尖上的浪費”》上作出重要批示以來,全國各地公款吃喝之風得到遏制,社會風氣得到明顯好轉,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但近段時間以來,有關“舌尖腐敗”回潮的報道見諸各大媒體。盡管國家三令五申要求狠剎公款吃喝的歪風,某些人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敢於頂風作案,竊以為原因有三:一是個別官員有僥幸的心理,小看了中央懲治腐敗的決心,認為此項活動不過是“雷聲大,雨點小”,是“搞運動”,是“刮一陣風”。二是在治理公款吃喝上手法偏軟,僅限於“不准、禁止”,缺乏硬性規定,沒有具體的標准,令執行和監督無力。三是公款吃喝尚未關進制度的籠子,給了某些人鑽空子的機會。財政預算應更細化,報銷程序應更嚴格,公開應更透明。
要醫治“公款吃喝”這個社會毒瘤,必須要有壯士斷腕的勇氣和精神,必須要全社會參與,必須將活動進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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