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對外部官方微博“中國獨家報道”消息,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透露,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賀曉清收錢減刑期,受賄金額達54萬元,被清豐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河南省高院已經開除其公職,並建議安陽市紀委開除其黨籍。(據4月12日中國新聞網)
將手中的執法權視為牟取私利的工具,在收受賄賂之后,便可以肆意忌憚地更改犯罪者的刑期,這位法院副院長不僅喪失了起碼的職業操守,更是對國家法律的隨意踐踏。對於這樣的法官,當應依法對其作出嚴懲。當然,如此丑惡問題的上演,也是各級執法部門敲響了沉痛警鐘,提醒各級執法部門必須要通過科學有效的舉措,不折不扣地做好對廣大執法人員的管理與約束,真正讓廣大執法人員能夠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自覺,從而打造一支清正廉潔、公平正義的執法隊伍。
執法部門作為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好一道防線,這樣的職責與使命,本身就對執法部門有著更高的要求。然而,近年來,一些執法人員道德淪喪、作風敗壞,在金錢、美色等利益的誘惑面前迷失自我、丟棄原則。這其中,不僅有些執法人員長期與社會黑惡勢力串通一氣、狼狽為奸,不僅對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不小侵害,也在社會上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有的法官在收受了好處費之后便顛倒黑白,不擇手段刻意上演假、錯、冤案。
另外,有些公安機關執法人員長期為一些色情場所、賭博場所“打掩護”,不僅影響了社會的和諧穩定,也敗壞了執法部門的社會形象。還有一些執法部門熱衷於“以罰代管”,他們執行的根本目的,並非為了助推社會的和諧穩定,而是為了收繳更多的罰款,當收取的罰款或是流入了單位的“小金庫”,或是進入少數人的腰包時,大家也便在收取罰款的道路上忙得不亦樂乎,不僅導致了各類“亂收費”問題的頻繁上演,更是導致了諸多現實社會問題的發生。
比如說,有些地區的環保部門還專門下達“罰沒指標”,不僅要求執法部門收取一定數額的罰款任務,更是將收繳罰款的多少作為考評依據,這樣的話,又怎能從根本上遏制環境污染問題呢?在構建美麗中國的進程當中,當應從打造一支風清干事、公平正義的執法隊伍做起。因此,面對“賣刑期獲刑”的教訓,但願能夠引起廣大執法部門的高度關切,並將其作為生動的“反面教材”,從而切實加強對執法人員的管理教育,並要建立長效的監督考評機制,杜絕執法人員的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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