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4月9日消息:日前,河北省霸州市環保局內部員工舉報,霸州市副市長韓清華一家有9套房產。記者就其中6套與韓清華核實,韓清華對此回應,稱廊坊檢察院曾專門對其房產進行調查,可目前未見廊坊市檢察院公布調查結果。同時,韓清華特意告誡記者,“你還年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希望咱們都不要互相傷害”。
韓清華一句“不要互相傷害”,頗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意味。被調查者對記者說“不要互相傷害”,顯然是一種與記者敵對的姿態。表面上看,似乎自己也是受害者,記者的調查是在挑舋。實際上,言下之意是在向記者發出“我也能傷害你”的威脅,是在挑舋媒體的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不要互相傷害”,裡折射出少數基層官員的“霸道”形象。此語既出,不管所爆出的官員房產是否涉嫌違法違紀,民眾顯然已經感受到了這個官員的驕橫與傲慢。
媒體調查和詢問被舉報人員,是在行使民眾授予的監督權,是職責所在而非無端挑舋。當前,民眾參與政務管理、關注黨員干部的熱情很高,各級干部理應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自覺,謙遜、低調的接受民眾監督。莫說是被舉報,就算被曝的房產完全是合理合法所得,又何須如此回應公眾關切?難道,作為“人民公仆”,你不需要給“主人”一個明明白白的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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