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鐵道部原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該案,將擇日開庭審理。(據新華社)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劉志軍從一名高級領導干部一步步滑向腐敗深淵,最終受到黨紀國法嚴懲的案例,就是新形勢下反腐戰爭的一鑒明鏡,其教訓之深刻,意義之典型,不能不引發我們足夠的警醒和思考。
干部思想不能“減速”。劉志軍主持鐵道部的時代,正是中國鐵路大提速的時代,但誰又能想到,高鐵提速了,劉志軍卻倒下了。“茫茫九衢中,百禍起一貪。”鋪就這條不歸路的,不是別人,正是劉志軍自身的黨性褪色和貪欲膨脹。他曾跟人講,提速線路的關鍵在於夯實基礎,保証基礎設施處於良好運用狀態,必須堅持“高標准、講科學、不懈怠”。修筑高速鐵路如此,修煉人生之路又何嘗不是如此呢?作為領導干部,隻有時刻堅持“高標准、不懈怠”,時刻注重黨性的修煉與官德的養護,多問問自己“人活著為什麼?人死后留下什麼?”,以廉當福、視貪為禍,牢固地夯實思想基礎,堅守共產黨人的精神家園,才能真正成為黨風政風的引領者與社會風尚的引導者。
權力監督切忌“失明”。實際上,劉志軍的貪腐行為並不十分隱蔽,其間,相關部門也不止一次地收到各界的舉報,但卻又一次又一次地“選擇性失明”。倘若當時相關部門能夠像重慶應對雷政富案那樣,在網絡爆料后積極應對、雷厲風行,那麼,類似劉志軍縱容和重用“蛀虫”弟弟、扼殺國產動車“中華之星”等行為,恐怕都不見得一路暢行。組織、紀檢監察部門要從這一范本中汲取教訓,用真心、真誠回應民意、民怨,進一步拓展監督渠道、搭建檢舉平台,真正使網上監督和網下監督互動、黨內監督同社會監督共振、“八小時以內”與“八小時之外”監督同步,讓社會各界在反腐戰爭中競相施展“正能量”,讓腐敗墮落行為無所遁形、無處容身,在“動態”中保持和增進黨的純潔性。
反腐制度必須“亮劍”。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圍繞反腐發聲密集、措辭嚴厲,習近平總書記庄嚴宣誓:“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對劉志軍這位部級要員的依法懲處,彰顯了高層狠剎黨內不正之風的堅強決心,民眾無不拍手稱快。當前,反腐戰爭已進入新的節點,各項制度建設必須亮劍出鞘、快馬加鞭,加快形成健全的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制度體系,徹底扭轉以往“隔牆丟磚頭、砸誰誰倒霉”的被動局面,真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切實消除腐敗滋生的土壤,讓“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為“中國夢”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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