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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2014年12月4日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4年12月08日15:46   来源:海南日报

原标题: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六、推进全民普法守法,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全民普法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制度。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各级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2日,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15日。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二)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宣传、文化、教育和人民团体、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军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法官、检察官、警察、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强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广泛开展案例普法和法治文艺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将每年12月定为法治宣传月。

(三)加强诚信海南建设。制定诚信海南建设整体规划,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平台,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推进政务、司法、社会、商务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重点加强对旅游企业、导游的诚信监管。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广泛开展法治市县和法治示范单位、示范村、示范社区等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将政治素质好、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强、服务群众水平高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加强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庭、乡镇检察室等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推行基层法庭直接立案,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在边远乡村设立便民诉讼站、诉讼联系点,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巡回审判点。对基层和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市县的审判、检察、公安、司法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合理设置录用条件。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加强涉侨涉台涉外法律工作。加强境外在我省设立的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五)建设完备有效的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符合省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扩大援助范围,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社会救助人员、军人军属、劳动模范、烈士家属等群体的民事侵权纠纷,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申诉等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法律援助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鼓励符合条件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海口、三亚以外的市县设立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引导青年律师到律师资源短缺的市县执业。加强公证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六)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完善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健全救济救助制度,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七)深化平安海南建设。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快构建智慧型海岛安全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警务信息智能岛”和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建立打防结合、专群结合,专项打击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禁赌禁毒、扫黄打非、打击邪教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挂牌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和军地平安共建活动。建立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加强环琼海上安全防控圈和环岛海岸口岸防控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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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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