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 尹蔚民
四、增强责任意识,全力抓好职业教育培训各项工作落实
方针政策已经确定,关键在于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中央领导的讲话和国务院文件都进一步明确了人社部门在发展职业教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统筹推进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等工作。
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整体推动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勇于担当,守住底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定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把技工院校管好、办好,充分发挥就业服务、技能鉴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等工作对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的引导、支持、促进、服务、保障作用。要以管宏观、规划、指导、督查等工作为重点,以制定政策、实施项目、开展活动为抓手,坚持内涵发展、市场制胜,全力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和转型,并着力解决学校经费投入、基础建设、招生就业和教师、学生职业发展等实际问题。
要争取并落实政策,促进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发展。建立有利于劳动者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进一步扩大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规模。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完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政策,畅通学生职业发展通道,消除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表彰激励政策体系,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好技工院校享受各项职业教育财政支持政策。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操作性办法。扩大技工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研究推进中专和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在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深化技工院校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完善教师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成立技工教育督导评估机构,建立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价机制。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好校企合作、学徒实训等工作中的责、权、利问题。
要扩大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宣传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活动,开展“走基层、技校行”、“技能中国”系列宣传活动,转变社会观念,营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宣传技工教育的特色和成效,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创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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