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 尹蔚民
二、增强改革意识,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改革部署,这对职业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职业培训是劳动者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把劳动力转变为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劳动者从准备就业到进入工作岗位,乃至职业生涯各个发展阶段都有不断提升技能、提高职业素质的强烈需求。而目前我国职业培训体系尚不健全,培训覆盖面有限,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依然存在;培训类型少、层次低,难以满足劳动者多样化的培训需求;培训主体单一,提供培训的能力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职业培训作用的发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增强改革意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
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要实现五个目标。一是培训对象广覆盖。把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在职职工、退役士兵、农民工、大学生等城乡全体劳动者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二是培训类型多样化。改革职业培训模式,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兼顾短期、中期和长期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满足劳动者提升职业能力的差异化需求。三是培训等级多层次。完善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畅通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四是培训载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社会多方参与的大培训格局,动员各类优质资源向职业培训集聚。五是培训管理规范化。健全职业培训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改进政府购买成果机制,加强对培训对象、培训过程、培训质量、资金使用的全方位监管,实现职业培训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要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制度。要深入研究和把握职业培训工作规律和技能人才成长规律,针对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要以构建技工院校培训体系、用人单位培训体系、社会培训机构培训体系为重点,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要把职业培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促进就业创业的整体工作中进行部署和推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表彰激励制度,推动职业培训立法工作。二是完善政策。要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培训重点、培训补贴、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进一步发挥就业政策对培训的引导作用,表彰奖励政策对培训的激励作用,技能鉴定政策对培训的促进作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支持各类劳动者参加培训,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三是加大投入。要加大职业培训各项补贴资金的整合力度,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的比重,不断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加大投入。要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公共培训服务能力。四是突出重点。要抓好农村转移劳动者、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企业高技能人才等重点人群的培训,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效果。要组织实施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百城技能振兴专项行动、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等重点行动计划,以点带面,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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