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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邓小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思想的回顾与思考

姜淑萍

2014年04月15日10:33    来源:《党的文献》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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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强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不是他对公有制不再重视了?恰恰相反。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邓小平始终把公有制为主体看成是社会主义在经济上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看成是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他反复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无论怎么发展,都不能影响和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绝不能抛弃公有制,走私有化和两极分化的邪路。无论改革开放如何深入发展,邓小平始终紧绷公有制为主体这根弦。  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个体经济、外资、合资等形式大量涌现并占了相当的比例。邓小平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不失时机地反复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他指出:“我们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页。】这个时候,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起。自由化论者否定公有制,鼓吹全盘私有化,企图把中国引向资本主义。邓小平旗帜鲜明地坚决对此予以驳斥,并强调:“我们执行对外开放政策,学习外国的技术,利用外资,是为了搞好社会主义建设,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增加全民所得。”【《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95页。】  邓小平讲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问题,通常不是孤立地讲,而是把它同发展生产力,同共同富裕联系起来,把公有制占主体和共同富裕并提为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如,1985年3月,他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决执行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页。】不久,他又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发展一部分个体经济,都是服从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个总要求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2页。】  在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中,有两段特别重要的论述。一是关于衡量改革开放和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二是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有人说,邓小平在这两段话里,没有提公有制为主体,是不是另有新的想法?我们说,尽管这两段重要论述中没有出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字眼,但却始终贯穿着这一精神。  在“三个有利于”里面,邓小平没有抽象地讲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而是特指“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这里,“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就是最大的质的规定性。它表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不可分割,不能动摇。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邓小平强调了两方面内容,一个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另一个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这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前者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后者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追求的目标;两者同样不可分割,不能动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根本目的就是造福于人民。什么叫“共同富裕”?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广大中国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就是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这也是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尽管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但又是必须从现在起始终坚持的社会主义原则。如何才能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当然,只坚持公有制,不发展生产力,结果必然是共同贫穷,历史的经验教训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如果放弃公有制,搞私有制,或不以公有制为主体,而以私有制为主体,即使生产力发展起来了,结果也只能是社会财富被少数人占有,那样社会主义就不复存在了。邓小平讲得再明白不过了:“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页。】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关系到社会主义的本质,也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邓小平在改革之初提出“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时就指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6页。】他的思想很明确,我们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能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走私有化道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他把公有制是否占主体地位作为判断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路子是否走对了的一个重要前提。1985年10月,他在会见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指出:“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这样做是否违反社会主义的原则呢?没有。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页。】  邓小平认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能够从全局出发,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优势。早在打破单一的公有制结构,提出发展多种经济、引进外资之初,他就肯定地指出:“到底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好,还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好?只要我们的工作搞得好,按经济规律搞建设,肯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比资本主义私有制好,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好。”【《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499页。】苏东剧变之后,国际上刮起了社会主义失败论的狂潮。有人因社会主义遭到重大挫折,国有企业困难重重,许多企业被一卖了之,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现象,而悲观失望,对公有制优势和生命力产生怀疑,甚至丧失了信心。1989年11月,邓小平会见坦桑尼亚革命党主席尼雷尔时坚定地指出:“只要中国社会主义不倒,社会主义在世界将始终站得住。”【《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46页。】对于社会主义,对于公有制,邓小平始终充满感情,充满信心。1992年7月,他审阅中共十四大报告稿时又指出:“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也一样,最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不仅有国有企业那样的全民所有制,农村集体所有制也属于公有制范畴。现在公有制在农村第一产业方面也占优势,乡镇企业就是集体所有制。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349页。】

(责编:张湘忆、谢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