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服务大局、按需施教,分类分级、全员培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质量第一、注重实效,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努力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内蒙古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以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为总抓手,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使广大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努力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保证培训数量。加强脱产培训,保证不同类别干部每年达到一定的调训率、参训率和人均脱产培训学时数(见附件1)。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既要做到当年计划参加脱产培训干部的总学时数不低于按人均年脱产培训时间核定的总学时数,又要符合调训率和参训率的规定要求。拓展网络培训,保证网络培训达到一定的覆盖率和人均年学时数(见附件2)。到2017年底,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干部教育培训量化达标率达到100%。
——提高培训质量。全面开展培训质量评估,从培训设计、实施、管理和效果等方面合理设置评估指标,把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作为确定高等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重要标准,作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引导。针对不同培训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评估标准,把培训需求适配度、课程设计科学性、师资选配合理性、教学内容满意度、教学方法有效性、教育组织有序性、学风校风良好度以及培训对干部能力素养提高的帮助程度等,作为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努力探索符合实际、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质量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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