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类分级培训
(一)党政干部
1.领导班子成员。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敢担当、有本事堪重任、能吃苦肯干事、作风正自律严的执政骨干队伍,以理论武装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能力提升为主线,加强县处级及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培训。
主要措施:(1)针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自治区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围绕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举办盟市厅局主要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安排200名左右厅局级领导干部到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等自治区级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安排150名左右厅局级领导干部到区外干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正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到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等自治区级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安排200名左右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区外干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的盟市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各盟市抓好其他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各级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全员开展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发展能力提升培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应急管理部门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4)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照上级组织部门调训计划,统筹制定年度脱产培训计划,保证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其他班子成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着力解决多头调训、重复调训、多年不训的问题。
2.中青年干部。着眼于培养造就忠诚党和人民事业、堪当历史重任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队伍,以理想信念、优良传统教育和实践锻炼为重点,加强中青年干部培训。
主要措施:(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安排30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国家和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培训。(2)各盟市根据优秀中青年干部培养目标,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基层艰苦地区、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系统的理论培训和严格的党性锻炼。实行按类别培训中青年干部,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培训,健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把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选拔使用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重要依据。(3)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中青年后备干部教育培训,把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外出考察、交流研讨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打造后备干部培训精品班次。(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派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参加境外培训。
3.机关内设机构公务员。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机关干部培训。
主要措施:(1)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县处级及以下干部开展示范培训,每年安排500名左右县处级干部到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培训。(2)自治区直属部门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县处级及以下干部开展全员培训,各盟市直属部门单位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培训。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做好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各盟市委组织部安排好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参加自主选学。(4)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5年内将全区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轮训一遍。(5)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整合资源,督促指导同级各部门各单位内设机构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将机关内设机构干部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4.基层干部。着眼于培养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以提高政策执行、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能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干部培训。
主要措施:(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基层干部培训方案,搞好示范培训。每年举办2期苏木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示范培训班,培训100人左右;每年举办1期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示范培训班。(2)盟市委组织部负责抓好苏木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的重点培训,并指导旗县(市、区)抓好所属干部的全员培训。(3)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本系统基层干部的培训。
各地区各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推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对口支援培训和结对帮扶培训。积极利用在线学习平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广播电视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培训效率和效益,努力实现全覆盖。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经营管理能力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企业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主要措施:(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计划地安排直属国有企业、重点非公企业班子成员参加理论武装和经营管理能力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举办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重点非公有制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2)自治区经信委、工商联、国资委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培训,5年内将自治区规模以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后备人选轮训一遍。(3)各盟市委组织部和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结合本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4)各企业结合实际对经营管理人员分类分层开展自主培训。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要积极承担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任务。
(三)专业技术人员
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敬业精神好、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草原英才工程”为统领,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培养创新精神、创业能力为重点,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对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主要措施:(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行业各系统开展全员教育培训;牵头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30名左右自治区联系的高级专家参加培训。(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派5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一定数量的新闻宣传系统、文化系统的骨干参加培训。(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任务,提出要求,抓好落实。(5)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业务需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6)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强化组织调训和信息管理,确保5年基本轮训一遍。
各地区各部门要重视抓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大对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集中地区干部教育培训支持力度,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蒙汉兼通”干部、较少民族地区干部的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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