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抓好本规划的贯彻落实,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各类调训工作。各级干部教育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沟通协调。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履行好主管职能,切实抓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抓好干部教育管理者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干部教育工作者培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统战、机关工委、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和各类培训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本规划的具体措施,形成可操作性强的计划安排,把干部教育培训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促检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对本地区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干部脱产培训量化指标
附件1
干部脱产培训量化指标
干部类别
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科级及以下干部
非公务员基层干部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每年脱产
培训调训率
不低于(%)
30
25
25
30
20
每年每单位
干部参训率
不低于(%)
50
40
40
50
50
人均年脱产
培训学时数
不低于
110
90
40
110
90
注:
1.
干部选学、网络培训学时计入脱产培训学时。其中,计入脱产培训总学时的网络培训时间不超过总学时的40%。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按1天8学时或半天4学时折算计入脱产培训学时。远程教育(不含网络培训)、中心组学习、干部自学、学历教育学时不计入脱产培训学时。
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干部选学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总学时数的核定方法是,一个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分别乘以相应的人均年脱产培训学时之和。
非公务员基层干部指县域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嘎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
2.
3.
4.
5.
党政干部网络培训量化指标
附件2
党政干部网络培训量化指标
干部类别
厅局级
县处级
科级及以下
2013
年
80
50
30
2015
年
100
80
60
2017
年
——
100
100
50
50
80
全区覆盖率(%)
每人每年达到的
学时数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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