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缪蒂生
二、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省法院将司法公信建设作为主线,把握审判规律,制定规则,加强监管,坚持不懈地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建立审判质量、效率、流程、层级管控体系,完善审判绩效考评机制;定期调度审判工作,以三年平均工作量确定法官最低结案数,建立结案数首末位通报和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确定各审判节点时限、审限变更条件和程序,减少超审限问题;明确案件改判、发回重审及提起再审的标准,建立审判质效分析和典型案件通报等制度;组织三级法院开展案件定期、专项和重点评查。去年,全省法院上诉率为11.1%,同比下降0.52个百分点。
二是推进阳光审判。在省法院门户网站公开审判权和执行权职权目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启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省法院在互联网直播庭审案件122件,公布裁判文书3万余份,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公开率达100%。及时回复人民群众来信9014件,组织2547人次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增加社会对法院的了解、信任与支持。
三是扩大司法民主。建立人民陪审员人选库,健全人民陪审员回避及退出机制,扩大陪审案件数量,去年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81382件,占一审案件的 21.75%;建立与律师协会的沟通交流机制,充分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选派法官到高校兼职,与教学科研单位之间的交流互动机制已经形成。
四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制定了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等五项制度,使接受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全省法院在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向政协通报情况、办理检察建议审理抗诉案件的同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中聘请了1594名特约监督员,其中省法院聘请90名,对法院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还邀请576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参加 “旁听百案庭审”活动和执行过程见证活动,在省法院和14个市法院旁听庭审案件4446件,见证执行案件1141件,使我省法院接受监督渠道更加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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