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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8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14年02月08日11:01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2014—2018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四、主要措施

(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1.不断深化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委党校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委党校的办学资源,集中力量办好做强各地级以上市市委党校,不断完善以市委党校为主体、县(市、区)委党校为依托的总分校办学体制。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委党校学制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师资调配和教学考评“五统筹”。对不具备办学能力的县(市、区)委党校,可以精减重组,或将培训任务交由相应的地级以上市市委党校承担。

2.优化整合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少而精、突出特色的原则,对符合部门和行业发展需要、具有相对优势、办学能力与条件较好、有发展前途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策倾斜、合作办学等方式,予以重点扶持;对布局、结构不太合理及所属的职能、业务相近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优化整合,不断提高专业化办学水平;对名为培训干校、培训中心实为宾馆、度假村的,要进行清理整顿。

3.构建开放多元的教育培训格局。在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的同时,积极开发利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开放相关重点实验室,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鼓励和引导具备干部教育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努力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

4.加强国(境)外培训合作交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注重实效的方针,按照到一流大学学习、到一流机构考察、力争一流培训效果的国(境)外培训思路,择优确定国(境)外培训机构,科学设置培训项目,重点选派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出国(境)培训,为学习先进经验、建立合作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搭桥铺路,为广东率先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推进运行机制改革

1.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把需求调研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必经环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的新要求,提出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定期与培训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沟通,了解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级别干部的培训需求,科学设计培训项目,制定年度培训计划。2014年,要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坚持办班计划申报制度,省直各职能部门制定跨干部管理权限的培训计划,须于上一年12月前向省委组织部申报,纳入全省年度培训计划;因工作需要临时举办的,须经分管省领导同志同意并商省委组织部后联合印发培训通知。

2.建立科学的调训和选学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调训的原则,对政治理论、党性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部署等需要组织调训的,实行计划调训;对主要领导干部、关键部门干部、重点岗位干部等,实行点名调训。完善干部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的制度,以“供、选、教、管”等关键环节和配套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高自主选学质量。2017年前,各地级以上市要普遍建立组织调训为主、干部选学为辅的参训机制。

3.建立规范有效的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干部学习培训考核工作办法,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培养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渠道之一。实行干部学习培训登记管理、定期通报制度,对单位和个人年度的学习培训情况予以通报。2015年前,各地级以上市要形成规范有效的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

4.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研究制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对培训项目的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学管理、培训效果等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学水平。2014年,省委组织部制定广东省干部培训项目质量评估办法,指导全省进行培训项目质量评估。

(三)创新培训内容方式

1.制定分类培训大纲。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能力模型,制定分类培训大纲,明确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的目标、任务、内容和方式,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完善培训内容体系。以培训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知识教育体系。加强对重大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及时将改革发展的创新成果、实践经验、典型案例转化为培训内容。更新现代产业知识,加大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一把手和经济部门干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知识的培训,促进干部知识结构的转型升级。

3.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在用好学好全国统编大纲、教材的基础上,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础,以省情、市情、县情教育等为补充,逐步建立科学、丰富的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2014年,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收集编写100个具有广东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精品课程和100个教学案例,不断提高教材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各地区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发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培训教材,以适应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干部的学习需求。

4.改进班次设置方式和教学方法。完善常规培训班次设置,缩短主体班次的培训周期,增加按类别培训班次数量,加大专题培训比重,切实缓解工学矛盾。适应现代教育培训发展趋势,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行动式教学,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突出问题导向,引导干部研究思考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寻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强化培训实效。

5.加快全省干部网络学习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广东干部培训网络学院,不断提高培训覆盖面和资源利用率。2014年厅局级干部网络培训覆盖率达100%,2016年县处级干部网络培训覆盖率达100%,2018年科级及以下干部网络培训覆盖率达100%。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实施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重视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专职教师特别是教学科研骨干的培养,采取在职进修、挂职锻炼、业务交流、承担科研课题等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到上级党校、行政学院进修,到省(国)内外高等学校、培训机构学习培训,争取2017年前对全省骨干教师轮训一遍。

2.完善兼职教师选聘和管理办法。建立开放的教学人才库,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大聘请科技专家、学术名家、先进典型、优秀基层干部等担任兼职教师的力度,增强培训的质量和实效。2016年前,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选聘200名左右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特别是学科领军人物充实到干部教育培训省级师资库。

3.实施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把领导干部上讲台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2015年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每年有计划安排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同级党校或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讲课或作报告;各单位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部门每年安排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到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讲课,或以其他方式为本系统本单位的干部讲课。

4.完善师资队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职业道德规范。坚持教师竞争上讲台制度,并将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激励广大教师为党委、政府和干部教育培训部门决策咨询贡献力量。

(五)强化学风管理

1.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理论教育与党性锻炼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认真总结推广因材施教、按需施教的教学经验,防止脱离实际开展培训。教师要严谨治学,把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贯穿于教学全过程,针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问题进行教学,加强对国情、省情、市情的调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善于回答和解决学员思想和工作上的实际问题,力戒照本宣科、无的放矢,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严格执行学员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强化学员管理,严格培训纪律。各级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部门要严把学员入门关,严肃纪律要求,完善培训跟班制度,定期召开学员座谈会,跟踪了解各班次学员培训情况。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从严治校,积极探索加强学员管理、促进学风转变的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生活管理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组织生活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制度管理推进学风建设。学员管理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教育引导学员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制度纪律。

3.加强学风问题检查。各级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部门要定期检查执行培训纪律和转变学风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促进干部学风不断转变。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干部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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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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