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扩大开放,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
(1)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广阔前景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总动员,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历史机遇,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十破十立”,争做改革的行家里手,向深化改革要红利要动力,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发展自信、跨越自信、小康自信,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贵州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同步小康。
(2)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改革开放是我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必由之路和关键一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锐意改革、扩大开放,创造了一批先行探索的宝贵经验,经济社会发展从计划到市场、从封闭到开放逐步转型,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但从总体上看,贵州发展仍然滞后,根本原因是改革开放滞后;贵州发展上的差距,最主要是改革开放上的差距。特别是思想观念转变不够,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国有企业改革滞后,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民营经济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慢规模小,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有些机关和少数干部仍然存在“庸懒慢浮贪”等,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贵州加快发展的最大障碍。当前,我省面临既要“赶”、又要“转”的双重压力、双重任务,要实现同步小康、加快现代化建设目标,除了深化改革开放,别无他途。全省上下必须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坚定不移通过改革开放激发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机活力。
(3)牢牢把握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坚持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奋力推动加速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
全面深化改革,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基调、实施主战略的领导能力,为推动贵州发展新跨越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保障。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和加强党的建设,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全面深化改革,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六个紧紧围绕”要求,突出贵州发展的战略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全面加快改革开放。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创新型社会建设,推进国有企业、资源配置、城乡统筹、财税金融、涉外经济、扶贫开发、政府职能转变等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实体经济做强做大,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促进工业经济、城镇化率、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四个比重”明显提高,推动经济提速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小康贵州。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有机统一,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实践“同心思想”,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建设法治贵州。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创新建设符合时代精神要求的贵州新文化,构筑贵州精神高地,点燃各族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激情,建设人文贵州。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进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社会风险评估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建设平安贵州。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坚决守住生态底线,促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设生态贵州。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入践行“忠实务实实干兴省、同心同苦同步小康”,努力建设“团结、务实、勤奋、廉洁”的领导班子和发展型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改革开放和实现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到二○二○年,在事关全省加快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在全面深化改革这场“大考”中协力争先,把贵州建设成为创新创业氛围浓厚、投资回报丰厚的开放热土;农村贫困问题基本解决,力争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依法治省深入推进;文化创造活力明显增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坚实;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高,人民安居乐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保持天蓝地绿水清。推进“多彩贵州”建设,努力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4)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贵州发展实际。贫困和落后是我省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我省的根本任务,要从这个最大的省情实际出发,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省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毫不动摇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主基调主战略,突出既要“赶”、又要“转”、更要“改”,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带动其他领域改革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内生动力,保持一个较长时期、又好又快的发展速度。
(5)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把中央精神和贵州实际相结合,把握贵州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把改革创新贯彻到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规律,以开放倒逼改革、带动开发;始终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最大限度集中全省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始终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把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开放决策科学性,争取改革开放的战略主动,努力开拓富民强省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二、完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6)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建设。推动股权结构多元化,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和期权激励,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7)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调整优化国有资本战略布局。省属国有企业加快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一批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加快改制一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对无需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国有股权,按照市场机制有序进退、合理流动。三年内完成全部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改制退出相关配套政策。通过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本划转等多种方式筹集改革成本,辅以金融工具和政策手段,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经营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增强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产业集聚和资源整合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行业整合、资本整合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二○年提高到百分之十八以上,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国企改制等方面。
(8)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提高民营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推动能源、交通、电信、金融、环保等行业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领域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平等享受市场准入待遇和公共服务资源、公平获得生产要素。建立完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落实机制,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建立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机制。
(9)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推进扩权强县和省直管县(市)改革,大力培育经济强县,支持困难县加快发展。稳妥推进撤县设市(区),有序推进乡镇及建制村合并、撤乡建镇、撤镇建街道办事处,原有的支持政策不变。赋予经济强镇相应的管理权限。深入实施提高县域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以产业园区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等为重点,大力构建支撑县域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平台。
(10)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立完善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地方企业与军工企业兼并重组或相互参股控股,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参股军工企业,实行同等对待的政府投资政策,扩大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非公有制企业数量。鼓励军地科研单位合作,促进军民技术转化,开展对接交流、技术交易和创新创业。健全军民结合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军工企业人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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