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44)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科学配置省市县三级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加强和改进对省直部门和市县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积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45)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建立完善反腐败工作信息沟通和定期交流制度。制定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实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建立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和案件查办监督体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下级纪委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实行市县纪委书记定期交流制度。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实行重点派驻、系统管理、全面监管的工作机制。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巡视制度,加强巡视工作,聚焦巡视任务,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实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规制度。
(46)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强化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省市县三级探索实行干部公寓制。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建立健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建立完善“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慢求快、去浮求实、去贪求廉”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机关“效能革命”,着力解决干部意识慢、工作节奏慢、部门协调慢、职能转变慢等问题。严格执行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等制度,建立健全效能督查问责制。
十二、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多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47)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围绕构筑贵州“精神高地”,以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努力将多民族特色文化产业打造成支柱性产业。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理顺党政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建立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和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网络舆情处置及时有力的工作格局。做强做优多彩贵州网等互联网新闻传媒企业,增强网络舆论引导力控制力。
(48)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深化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对转制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形成大型企业集团。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鼓励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制经营。加快推动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创意研发利用力度,建立非遗传承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文化无形资产评估及保护机制。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搭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促进文化生产和消费。
(49)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和群众评价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与城乡建设、大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与市场消费有效对接。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民族特色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各方资源参与管理。健全文化产品第三方评价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促进多民族特色文化与中华文化、世界文化融合创新。大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鲜明的文化品牌,推动贵州文化走出去。整合阳明文化等资源,加快贵阳孔学堂国际中华文化研修园建设,完善营运管理,促进产业延伸,打造贵州文化新名片和中华文化传承交流的重要窗口。实施以贵州重大历史文化题材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出版、美术、影视、演艺等系列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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