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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先富”、“共富”思想的历史考察

张爱茹

2013年11月28日14:04    来源:《党的文献》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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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沿海帮助内地:时间和方式的初步设想——“大政策”的具体走向(1990—1992年)

对于何时解决日渐扩大的贫富差距,特别是沿海同内地之间贫富差距的问题,邓小平一直十分关注。早在1984年11月,他就提出这个问题要“过几年再说”,到1990年春,他又明确表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再说,这年年底,他再次说到“将来总有一天”要解决。

为什么早在80年代中期就注意到这个问题的邓小平,到90年代初都没有提出明确的解决问题的时间呢?一是,他想要作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支撑点的沿海地区继续先发展,特别是想让在整个80年代肩负着支持全国改革开放重任的上海,能够迅速发展起来,待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后,以更加雄厚的足够力量来帮助不发达地区。如果过早强调先富帮后富,势必会削弱它的活力,挫伤先富地区的积极性。二是,他还要继续通过对全国迅速变化着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生产力发展作进一步的深入观察思考后,再提出成熟的意见。

经过几年的观察和深思熟虑,邓小平1992年初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什么时候突出地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他认为,在20世纪末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已经实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实力更为强大,整个国家的经济基础更加雄厚,从而已经具备了大力度帮助、支持内地发展的条件。因此,他满怀信心地说:“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沿海地区和内地的共同富裕,需要两三代人的共同努力,但共同发展、逐步向共同富裕过渡却是从20世纪末开始就可以做到的。沿海地区如何帮助内地,邓小平提出了初步的原则性设想:

第一,调节分配,实行调节税。他说:“现在有些地区,允许早一点、快一点发展起来,但是到一定程度,国内也好,地区也好,集体也好,就要调节分配,调节税要管这个。”

第二,“可以由沿海一个省包内地一个省或两个省,也不要一下子负担太重,开始时可以做某些技术转让。”

第三,“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

(责编:张湘忆、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