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管的事”管了
记者在采访时听到一起“不该管的事”。多年前因贪污被依法免予起诉的当事人张某,反复到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多次复查结论是张某申诉的理由不存在,都作出了维持原结论的决定。
葛海英任控申科科长后,张某又一次来申诉,理由还是这些,本可以直接驳回了。对这样的事究竟该不该管?葛海英对待涉检信访“老案”给自己规定了“三熟悉”工作法,即熟悉案情,熟悉化解矛盾的关键点,熟悉信访人目前的工作、生活及心理状态。她决定从“三熟悉”入手。
她了解到,张某自贪污案发后失去工作,妻子与他离婚带着两个女儿出国定居,残疾儿子留给了他。张某的户口由于涉案时迁出一直未迁回,没有户口生活保障不能落实,他独自生活在一间狭小的房子里,生活困顿。张某将所有不满都归结于司法机关,更把到处申诉、缠访当做了救命稻草。
摸清情况后,葛海英开始奔忙了,一方面主动关心张某儿子的现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为张某的落户问题多方协调。对葛海英所做的一切,张某看在眼中,感恩在心里,逐渐停下了信访的脚步。一年多后,年过古稀的张某带着一面锦旗,迈着轻快的步子来到杨浦区检察院。这天他终于拿到了新的户口本,养老保险等有了着落,那口怨气也烟消云散。一起历时13年的缠访“老案”化解了。
葛海英说,“看到张某这样的生活处境,即使他不是以上访人的身份来找到我们,我们也不能袖手旁观!”这一事件也引起了葛海英的思考,她积极奔走创立信访环节法律援助机制,一年多后,该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签订了《为涉检信访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协议》,找到了为民排忧解难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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