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处办班违规收费、公款旅游,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市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水资源管理处处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市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水资源管理处处长职务;
2.包钢建安(集团)公司纪元公司党总支书记组织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兴安盟突泉县九龙乡乡长酒驾,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4.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局情报中心主任违规举办女儿生日宴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5.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地方道路路政管理大队队长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呼和浩特市城乡社会性经济抽样调查队托克托县调查队队长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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