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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各省区市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多涉及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金、公款旅游等

2013年10月24日07:0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青海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1.玉树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建林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2月13日,周建林私带青GB003警车前往山西省原平市西南贾村探亲。在五台山景区被当地记者拍照并在网上曝光。事发后周建林不能正确对待,在对玉树州信访局和网民答复中,隐瞒身份,进行虚假答复,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玉树州委决定给予周建林免职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玉树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志刚进行诫勉谈话。

2.果洛州玛沁县第一民族中学副校长陈少华上班期间饮酒打人问题。2013年4月23日,陈少华身为学校领导,无视校纪校规,上班期间饮酒并动手殴打教职工,在单位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玛沁县监察局决定给予陈少华行政警告处分。

3.西宁市大通县黄家寨镇司法所所长杜媛公车接送孩子问题。经举报查实,自2011年9月以来,杜媛违反我省公务用车“五不准”中“不准用公车接送孩子”的规定,长期用青AD363警车在西宁接送孩子入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大通县监察局决定给予杜媛行政记过处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4.西宁市公安局黄河路派出所巡防员何源酒后驾车肇事问题。2012年12月2日,黄河路派出所巡防员何源酒后私自驾驶青A0329警车,在胜利路与同仁路交叉口处发生交通肇事,造成车辆损坏,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城西区公安分局决定对何源予以辞退,对邀何源一起吃饭喝酒、乘座何源酒驾警车的派出所民警杨文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当天带班领导派出所教导员李小平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果洛州班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马德志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5月2日,马德志与新婚妻子在西宁市大众街万华餐厅宴请客人,宴请结束后马德志驾驶青F0287警车,送妻子(着穆斯林婚装)及家人回家,被群众在网上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班玛县公安局责令马德志在全局民警大会上作深刻检查,追缴违规使用警车有关费用,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撤销其所担任的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6.黄南州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哈卫东公车私用肇事问题。2013年1月5日,哈卫东私带青D11875公车连夜去西宁拜年,途经同仁县年都乎乡郭么日新村时,发生翻车事故,导致车辆损坏,哈卫东和司机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黄南州林业局党组责令哈卫东作出书面检查,免去其副局长职务,并在全州林业系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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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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