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是干部人事工作的基础,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只有经过严格的考察考核,才能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作出恰如其分评定,以决定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和奖惩等。
干部考察除了依据中央的政策文件外,还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办法,全面考察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表现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再根据情况进行综合运用。目前,干部考察存在“失真、失实”等情况,例如考察时考察对象事先打招呼、谈话对象不敢说不愿说等,再加上干部考察一般在一天或几天内完成,使考察工作不深入、不全面。这就造成选出的部分干部,名不副实、不够出众,甚至品德败坏、贪污腐败,而一些信念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却得不到提拔使用,导致干部群众意见大,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日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中强调,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这对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考察办法、提高考察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湖北省委组织部长楼阳生讲到:“考察对象未必要等到考察那天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人,要平时就给他画好像。”所以说干部的德行、人品、能力、业绩都应该在平时就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切莫“临时抱佛脚”,匆匆进行一番考察。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考察工作,应改变“不动干部不考察”的传统,多形式开展经常性考查,注重总结干部考察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可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阶段性工作考核、定期不定期地访谈、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总结工作会议等多种渠道进行,还要善于组织好随机考核与突击考核。要建立干部德才档案,重点记录德才的表现,德就是干部在面对个人荣辱、进退时的心态,面对诱惑时的意志,以及为民服务的一贯作风。才,就是平时工作实绩、关键时刻作为等,还要多关注干部工作、生活、学习中的细节,从而在平时就得出哪些干部是优秀的、突出的,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原始依据。
只要考察工作规范完善,干部工作也必定会更加科学、完善,相信选出的干部也一定是组织放心、群众公认,能出实绩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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