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明星委员成龙在政协小组会议上,拍桌怒提“内地执法太不严”,并举例称一帮导演在新加坡不敢抽烟,但到了珠海却无视警告放肆抽烟。成龙发飙,立马引起网民共鸣。虽然他针对的是演艺圈里的小事,却折射当下的法治困境。
众所周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是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由人治走向法治过程中产生的,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历史原因。可以归结为:一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的极度贫困是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二是由于中央和地方经济利益不一致造成的,是法律实施不统一、执法不力的表现;另外还反映了我国行政和司法体制存在的问题。于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粗糙、执法违法的有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敷衍了事、降格处理、以罚代法的有之;主次不分、本末倒置、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贪赃枉法也有之……
明代伟大的政治家张居正说过:“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因此,解决“内地执法太不严”的问题,首先要解决这些地方社会经济秩序混乱的问题。要积极发展地方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减少和消除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产生的根源。其次要解决市场秩序的问题。解决市场秩序关键要协调好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管和督促,完善地方行政首长的责任制,统一实施法律、严格执法,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此外,还要充分发挥人大、监察和社会及媒体的监督和制裁作用。过去,由于不同行政机关之间在维护经济秩序方面职权不清、责任不明,特别是对于执法机关的越权和不作为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极易导致“有利的大家争着管,不利的大家推一边”的结果。而对于普遍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由于司法机关本身存在地方化和行政化倾向,所以也很难发挥应有的监督和制裁作用。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必”字,“必”字是“心”字中央斜插一把刀,这把刀就是人民的监督,就是人民的权力,就是人民的眼睛,它时刻提醒政府执法,要公开、公平和公正。没有这个“必”字,再健全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否则,法律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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