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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十大文化事件呈现活力中国

2012年12月28日08: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4.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声音】“莫言获得诺奖,既是他个人多年潜心创作的成果,也是中国当代文学的重要收获,经过几代作家的努力,中国当代文学渐渐地为世界所了解、所接纳。” 

——作家  范小青  

【点评】  2012年10月11日,中国作家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他也由此成为诺贝尔文学奖100多年历史上首位获奖的中国作家。

莫言获奖的消息传来,莫言的作品一夜之间“洛阳纸贵”,唤起了人们对文学的热情。同时,莫言获奖也成为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新起点,出于语言障碍、价值观差异,中国文学在国际上的传播还不够广泛,莫言获奖使外国读者更加关注中国文学和中国作家,激发他们对中国文学的兴趣。

无疑,莫言的获奖满足了我们掩藏在心中热烈焦灼的诺贝尔情结,是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一个标志。与此同时,由莫言获奖也迅速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莫言热:莫言作品的影视改编权被激烈争夺;莫言的故乡山东高密拟投资6.7亿元,弘扬红高粱文化;以莫言名字为品牌的各种商品也在积极开发中……当莫言的名字过多地与文化产业、甚至与资本市场联系起来,是否能够利用莫言热持续、有效地发展文化产业、是否抛开了莫言的文学价值对此进行过度商业化运作等问题,也引发了我们的深思。

5. 《著作权法》修订引发强烈反响

【声音】“作为一个音乐人、一个词曲作者、一个歌手,我深深知道创作的艰辛。我们对于自己作品的权利应该是光荣地拥有,而不能被无情地剥夺。”

——歌手  刘  欢  

【点评】  用“一石激起千层浪”来形容《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所引起的社会反响可谓恰如其分。2012年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就《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一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短短几天之内,唱片业、音像业、出版业等纷纷发声,围绕“法定许可的范围究竟应该有多大”、“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不应该搞延伸管理”等问题,展开了大辩论。参与面之广、持续时间之长、言辞之激烈,与1991年《著作权法》颁行以及2001年修订时的悄无声息形成了鲜明对比。

不过20年时间,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惊人的变化?原因只有一个:中国文化界终于意识到这是一部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法律。20年来,中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上突飞猛进,版权的价值随之呈现。一部电影、一首歌、一本小说、一台戏的价值已不仅是娱乐受众,更蕴涵巨大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文化的繁荣离不开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的持续迸发,而激发活力的最好办法莫过于制定一部保护创造的法律。只有当创造不会被肆意掠夺,人们才会放心大胆地把自己的创造成果贡献于社会。不论分歧多大,围绕《著作权法》修订的诸多争论都体现出全社会版权意识的提高。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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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思瑶(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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