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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跑偏”之忧 (4)

2009年12月03日08:2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群众诉求不畅。实际上,很多侵害群众利益、有违以人为本原则的红头文件一出台,便会引来非议乃至群众上访。但是,即使有了非议或群众上访,一些职权部门还是百般狡辩、搪塞,违法红头文件依然大行其道。2006年12月,湖南省株洲市下属的醴陵市政府对省道313沿线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地拆迁。按照醴陵市政府2005年制定的《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决定》,对被征收土地上农民房屋的补偿,砖混结构、自拆自建的,按最高等级补偿也只能给290元/平方米。这个规定让相关农民极为不满。2007年10月以来,受相关农民委托,湖南金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殷进文、言勇智以代理人的身份,不断提请株洲市有关部门对《株洲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和醴陵市《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决定》征地拆迁补偿文件进行审查。2008年4月,株洲市法制办依然认为这两个文件“合法有效”。几经曲折,最后在湖南省政府的责令下,株洲市人民政府才纠正了错误。有些地方政府拿群众的合理诉求不当回事,你也拿它无可奈何,这也是违法、违规的红头文件不断出现的重要原因。

  ——利益驱动使然。每一种荒谬的行为后面,肯定都要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最常见的就是为了“刺激经济”。实际上,这后面一定有一个巨大的利益驱动。几年前,河北省保定市曾发生过2000多家企业大规模外迁的“怪事”。保定市委一位主要领导反思说,当时保定恶劣的法治环境导致企业无法生存。那时市政府有些部门一看到有的项目是“肥肉”,就想上去咬一口,想方设法制定维护部门“一己之私”的所谓“文件”,以此去吃、拿、卡、要,时间一长,企业怎敢在这儿投资发展!

  ——盲目追求政绩。一些地方官员因为政绩观存在偏差,一切以GDP为中心,于是,在制定政策时无所顾忌。为了吸引投资,河南省沁阳市三年出台了五个红头文件,其中规定,投资5000万以上或符合其他条件的外地客商可享受一系列优厚待遇。例如,他们在本地开车违法不罚款、娱乐场所消费不受查、子女就学不审核等12项优厚待遇。当地百姓称这些规定为“超国民待遇”。这表明,一些领导干部为了片面地追求经济发展,创造最大化的“政绩”,不惜以法律的尊严为代价。这也是“问题红头文件”不断出现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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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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