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俎代庖,强迫命令。据4月3日《经济导报》报道:一纸红头文件,将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政府送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1月14日,该区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寒政发【2009】3号),明确要求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至少销售一套住房,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从所在单位已认定的全年招商引资额中扣减。消息一经披露,顿时引起轩然大波,并被媒体称为“公权媚商”之举。
面对刚性的卖房任务,为了不影响本单位在区里的考核,区直不少单位想出各种办法。一些强势部门甚至考虑在所属干部实在完不成任务的情况下,由单位出资购买;相对弱势的部门则出台“高压政策”:工作可以放一放,但卖房任务不能放,任务完不成的扣发工资,以致出现了机关干部上街叫卖商品房的“奇观”。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向记者道出原委:“区政府财政支出比较大,而财政收入一直没有有效增长,所以,不得不将新的经济增长点转向了房地产项目。”
据2008年寒亭区统计数据显示,该区年内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8.66亿元,增长35%,而区内财政总收入6.6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38亿元,分别增长12.2%和13.9%,地方财政的增长幅度明显落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幅度,地方财政面临入不敷出的窘境。如此一来,依靠提振楼市迅速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成为当地政府的不二之选。
在舆论的关注下,该红头文件被叫停。
文件打架,百姓抓瞎。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西安市灞桥区有个叫李华的居民,2008年的春节过得非常憋气。因为她在春节前夕突然接到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说正在上高三的女儿被取消了高考资格,原因是“户籍及学籍不满三年”。
李华一家原在河南,2006年在西安买了房,2007年将户口迁入。在此之前,她曾多次来西安看房,“除了看环境、医院外,也包括咨询孩子上学的问题”。当时,西安市招生办和灞桥区招生办都给了她肯定的答复。此外,她还亲眼看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9月30日签发的批转公安局《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该通知特别强调:“切实保障小城镇落户人员的合法权利。经批准在小城镇落户的人员,在入学、参军、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当地原有的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待遇,履行同等义务。各区县政府及各部门应对其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然而,令她和另外87名学生的家长没想到的是,2007年11月16日发布的陕招办[2007]28号文件却是这样规定的:在陕常住户口不满三年、高级中学教育学籍在陕不满三年者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但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学生家长们在迁入户口时只有西安市政府的文件,但他们认为,即便没有看到陕西省招办和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后来才发布的文件,自己也符合该文件要求,因为省里的文件对“正常在陕落户”的情形并没有列举穷尽,而是用了一个“等”字。随后,有12名学生家长将(陕西)西安相关教育部门告上法庭,结果败诉。法院认为,市、区文件均扩大了陕招办文件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的范围。
一位学生家长说:“造成我们目前处境尴尬的根本原因,是政府政策的协调性问题。说白了,就是高考政策和户口准入政策协调不到位。政府工作不统一、不协调,板子却打在我们的孩子身上,这对孩子公平吗?”
制发随意,留下笑料。据《三秦都市报》报道,2008年1月29日晚8时许,安康市旬阳县的室外气温已接近零摄氏度。在该县国土资源局门前,乔大国等十多名民工头挤在火盆前仍然浑身发抖。十天前,他们专程代表二百多农民工从四川省广元市赶到旬阳县,向旬阳县国土资源局讨要五年前所欠的工资。开始,国土资源局领导说没有钱。不甘心的民工干脆搭起帐篷吃住在原地,继续努力、等待。1月28日,该局不得已制发了一个红头文件,文件承诺:“县政府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通知你们,由你们与施工单位来我局当面算清账,以施工单位提供的拖欠名单和数额为依据,所欠民工工资由我局现场向你们兑付。”并把该红头文件上的无限期承诺“等同欠条”,让农民工哭笑不得。
据了解,旬阳县政府五年前搞大开发,因贷款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工程被迫停工。原计划通过招商引资结算工程款,但直到现在都没有结果。局长强调,农民工所干工程是政府工程,该局仅是县政府委托的业主,所有工程款都要县政府埋单,但政府确实没有那么多资金,所以国土资源局也无能为力。这次给农民工出具红头文件,是郑重向他们承诺所欠工资不会食言,只是要等到政府资金到位才有能力解决。至于国土资源局红头文件上标注的“此承诺等同欠条”,局长笑称“当时发文太着急,欠考虑,闹笑话了,有些不严肃”。
地方保护,荒唐任务。据5月5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4月2日,湖北省公安县章田寺乡中学一名老师反映,当日下午乡政府两名工作人员径直走进老师办公室,看烟灰缸,翻垃圾篓,找出三个烟头。工作人员对学校负责人称,他们是乡卷烟市场整顿领导小组的,这三个烟头是外地品牌,违反了乡政府有关公务用烟的管理规定,要罚款。后经交涉,工作人员表示可以不罚款,但要通报批评。
4月3日,章田寺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刘猛称,县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前一天对章田寺乡进行抽查后,对几家违规单位提出警告。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题为《章田寺乡2009年乡直单位公务用烟考核管理办法》的文件,文件规定:全乡所有行政和事业单位、服务中心、企业,一律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对用烟数量都有指导计划任务,每月检查完成进度;未完成用烟计划的单位,由财政部门直接折价扣减该单位公用经费;凡公务用烟使用非正规渠道卷烟的,发现一次扣减该单位公用经费1000元。在这份文件后面还附有一份指导性计划表,表中规定全乡各单位的年抽烟任务为400条,其中几所学校的任务为140条。
刘猛说,乡里的文件是根据县里的相关文件制定的。记者发现,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000余条。如按每条烟170元的标准计算,全县的单位一年要抽掉近400万元“公务烟”才能完成任务。
另据有关方面解释,公安县每年烟草税收流失很大,出台这个指导性意见,意在引导公务人员为地方经济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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