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李鴻忠:關於《中共湖北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的意見》的說明

2014年12月29日13:38   來源:湖北日報

原標題:關於《中共湖北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的意見》的說明

受省委常委會委托,我就《中共湖北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的意見》,向省委十屆五次全會作說明。

一、關於《意見》的起草過程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后,省委常委會在第一時間傳達學習全會精神,對有關工作進行部署。通過學習討論,形成四點共識:

一是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是我們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史和中國共產黨史上具有劃時代和裡程碑意義的重要會議。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對於推動科學發展、全面深化改革、維護和諧穩定、促進公平正義,對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對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推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在湖北貫徹落實,是省委的重大政治任務,有必要出台符合省情實際的貫徹實施意見,明確法治湖北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實現路徑和具體措施,確保四中全會精神在湖北落地生根。

二是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是加快湖北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機遇。法治作為現代治理方式,相對於傳統治理方式具有明顯優勢,蘊含著巨大治理效力。法治是推動改革、保障改革的重要手段。伴隨法治化進程的全面深化,將形成市場化與法治化雙輪驅動的改革動力結構,產生法治的改革效力。法治既是經濟社會有序發展的保障,更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建設法治湖北,有利於在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湖北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的法治化驅動力。我們要以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推進法治湖北建設為契機,將法治化與經濟發展、改革開放、創新驅動、平安建設對接起來,將法治化與市場化、工業化、城鎮化結合起來,加快湖北經濟社會發展。

三是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是提高執政能力的戰略舉措。習近平總書記把改革、法治作為推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兩個輪子”,作為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的重大舉措。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與三中全會《決定》構成“姊妹篇”,兩個《決定》相互關聯,緊密銜接:三中全會《決定》講“權力制約”,四中全會《決定》講“怎麼制約權力”﹔三中全會《決定》講“市場決定”,四中全會《決定》講“治理法定”﹔三中全會《決定》講國家治理體系,四中全會《決定》講法治體系這一骨干體系。湖北經濟社會發展已經進入新階段,轉型的難度越來越大,遇到的阻力越來越多,既涉及調整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又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方面面,需要統籌兼顧的方面多,需要協調的利益關系多,需要處理的矛盾問題多。我們要在更高起點、更高水平上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通過增強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來提高執政能力,破解經濟社會發展難題。

四是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是提高湖北經濟社會發展法治化水平的現實需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法治建設。2009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法治湖北建設綱要》。省第十次黨代會提出建設法治湖北重大戰略,2013年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推進法治湖北建設的實施意見》。以這兩個文件的實施為重要抓手,全省上下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積極推進法治湖北建設,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還應看到,湖北法治建設與黨中央的新要求相比,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相比,與人民群眾的新期待相比,與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相比,還存在著諸多不適應的問題。因此,必須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針對我省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領導干部依法辦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努力回應人民群眾的熱切期待。必須立足於湖北法治建設的基礎,提煉湖北經驗,創新法治舉措,體現湖北新作為。對經過實踐檢驗、比較成熟的做法和經驗,用制度形式固定下來,在全省推行,不斷提升湖北經濟社會的法治化水平。

基於以上認識,省委常委會決定制定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的意見,成立文件起草領導小組,由我擔任組長,王國生同志、張昌爾同志、傅德輝同志任副組長,組建起草專班,集中開展調研和起草工作。省委常委會強調,要把《意見》的起草過程變成充分認識湖北法治省情、全面提升認識水平的過程。因此,省委決定開展法治湖北建設情況大調研。省委常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的負責同志分別帶隊組成19個調研組,在全省開展專題調研,並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11月10日,文件起草領導小組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正式啟動起草工作。起草專班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法治湖北省情,認真吸納各有關部門意見和建議,於11月20日形成《意見》征求意見稿。11月21日,省委將征求意見稿印發全省各地各部門征求意見,文件起草組對征求到的意見逐條認真研究,並充分吸納。同時,文件起草組還認真吸納省領導法治湖北建設專題調研成果,對《意見》進行了修改。12月5日,省委常委會對意見稿作了專題研究,原則同意意見稿,決定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全會審議。12月12日,文件起草組召集部分文字專家、法學家和律師,對《意見》進行了斟酌修改。12月16日,省委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認真聽取各省級民主黨派、工商聯主要負責人及無黨派代表人士對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文件起草專班認真梳理、研究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意見》作了進一步修改和完善。至此,文件起草組已六易其稿,形成了今天的討論稿。

從征求意見情況看,各方面一致認為,《意見》貫徹了中央《決定》精神,體現了湖北特色,堅持了問題導向,回應了群眾期盼,是全省廣大干部群眾集體智慧的結晶,是省委堅持法治治理方式的重要體現,是統籌全省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的重要抓手。《意見》的出台,必將全面推動法治湖北建設,加快“建成支點、走在前列”進程。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張玉、楊麗娜)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