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樹立社會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是建設法治江西的思想根基,全民普法是建設法治江西必須長期堅持的重要基礎性工作。要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形成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社會環境。
(一)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守法用法
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完善並落實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政府常務會議專題學法等制度,將法治教育納入領導干部理論學習和培訓規劃,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推進領導干部學法常態化、系統化、制度化。各級領導干部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不違法行使權力。
完善領導干部學法守法用法考評機制。把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能力和個人遵守黨紀國法的情況納入領導干部年終綜合考評的重要內容,形成“德、能、勤、績、廉、法”六位一體的述職考評機制。
(二)加強全社會普法教育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組織開展國家憲法日活動。執行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促進全社會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加強國家工作人員普法培訓。制定、實施年度學法培訓計劃和考試制度。把通用法律知識、新頒布法律法規、履行職務相關的專門法律知識列入培訓的重要內容,作為執法人員持証上崗考試的必考內容,促進提高法律素養和依法履職能力。
強化青少年普法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編寫法治教材,配備法治教師和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開展“模擬法庭”等普法活動。整合社會教育資源,建立多種形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三)健全和創新普法體制機制
健全普法體制。建立黨政主導、黨委宣傳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普法工作體制。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加強普法講師團、普法志願者隊伍建設。完善普法教育工作考核機制。
創新普法形式。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深化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深入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示范縣鄉村創建活動。開展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評選活動。探索對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普法宣傳教育有效形式。充分發揮媒體在普法中的積極作用,鼓勵宣傳報道具有普遍意義的先進普法典型經驗。推行媒體公益普法。
(四)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建設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平台。鼓勵和支持法律服務機構向基層和欠發達地區延伸,推動城鄉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把公共法律服務納入公共服務發展規劃和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務補償機制。推進公証機構改革。完善和規范司法鑒定管理。
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政府法律顧問隊伍。完善和推廣建立法律顧問團制度。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或聘請法學專家、學者、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推動律師和法律工作者擔任村(居)等基層組織法律顧問。鼓勵企業設立公司律師。加快實現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和村(居)委會法律顧問制度全覆蓋。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將就業、就醫、就學、社會保障等與民生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范圍。強化法律援助責任,完善法律援助方式,保証困難群眾在遇到法律問題或權利受到侵害時,獲得及時有效法律幫助。
六、適應法治建設需要,建設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
推進法治江西建設,必須加強法治專門隊伍和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
(一)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
健全法律職業准入和認証制度。落實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暢通具備條件的軍隊轉業干部進入法治專門隊伍的通道。健全從高等院校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范便捷機制。嚴格設定立法執法司法職位資格條件,健全資格考試和認証制度。
實行遴選交流制度。初任法官、檢察官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統一招錄,一律在基層法院、檢察院任職。上級司法機關缺員,原則上從下級司法單位遴選補充。統籌安排省、市執法司法機關中缺乏基層工作經歷的執法司法人員,到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挂職鍛煉。基層執法司法人員,可到上級執法司法單位挂職鍛煉。健全完善執法司法機關領導干部輪崗交流制度。
嚴明執法司法紀律。嚴禁執法司法人員私下接觸當事人及律師、泄露或者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請或者收受財物、為律師介紹代理和辯護業務等違法違紀行為,嚴禁利用職權徇私分流案件、插手案件辦理、為當事人說情打招呼, 嚴禁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嚴禁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凡違反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因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的司法人員,吊銷執業証書的律師、公証員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
(二)建設高素質法律服務隊伍
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作為法律服務隊伍建設的根本。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作為法律服務人員從業的基本要求,增強法律服務人員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加強律師隊伍建設。將律師行業發展納入公共服務體系發展規劃,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規范律師執業行為和准入、退出管理,完善執業保障機制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健全律師管理體制,強化行政管理,發揮律師協會自律和服務作用。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建設,出台律師行為規范。支持律師業發展,加大青年律師培養力度。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
加強基層法律服務隊伍建設。發展公証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法律服務志願者隊伍。鼓勵各類法律從業人員、高等院校法律專業師生以及退休的法官、檢察官、警官等加入法律服務志願者隊伍。建立激勵法律服務人才跨區域流動機制,逐步解決基層法律服務資源不足及人才匱乏問題。
(三)提高法治人才培養水平
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加大實施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力度。加強高等院校法學師資隊伍建設,優化法學專業設置。支持省內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建設共享共用的示范性法學實踐教學基地,重點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法學(法律)碩士、博士點。充分發揮法學會培養、團結、凝聚法律人才的作用。
加強高端法律人才引進和交流。鼓勵政法單位、法學研究機構、高等院校面向國內外引進和招聘一批優秀法學(法律)專家學者,尤其是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善於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熟悉資本市場運作的高端法律人才。健全政法單位和法學院校、法學研究機構人員雙向交流機制,實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門人員互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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