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廣西法治建設的意見

(2014年11月13日中國共產黨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2014年11月17日11:13   來源:廣西日報

原標題: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廣西法治建設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自治區黨委十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研究了全面推進廣西法治建設的若干問題,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扎實推進我區法治建設

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引,深刻認識法治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扎實推進法治建設,為實施“雙核驅動”戰略、加快實現“兩個建成”目標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認真學習、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的新形勢下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決定,是我們黨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際出發,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作出的重大抉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重要保障,是著眼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關於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提出了關於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觀點、新舉措,回答了法治建設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凝聚了全黨智慧,體現了人民意志,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決定》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重大任務,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作出全面部署,是我們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科學指南和行動綱領。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必須把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作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全面推進我區法治建設。

(二)充分認識法治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廣西法治建設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具體實踐。經過長期努力,特別是1997年啟動依法治桂工作以來,我區法治建設已取得較好成效,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得到正確實施,地方立法步伐不斷加快,法律監督機制不斷完善,人民民主不斷擴大,法治政府建設穩步推進,司法公正成效顯著,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深入,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促進了全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全面進步。同時,必須清醒看到,目前我區法治建設仍然存在與時代發展要求不相適應,與人民群眾期待不相符合,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夠高等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有的法規規章未能全面反映客觀規律,立法工作中部門化傾向較為突出,立法質量有待提高﹔政府職能不清、權責不明,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的現象依然存在﹔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和執法司法腐敗問題時有發生,群眾反映強烈,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社會成員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維權意識不強,一些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觀念不強、能力不足等等。這些問題的產生,有的與經濟社會深刻變革有關,有的與改革措施調整不到位有關,有的與干部作風不實、法治意識不強有關。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加快推進法治建設進程,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問題,提升依法執政水平和能力﹔必須提高全民法治素質,推進全民尊法信法守法用法。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提高改革發展各領域的法治建設水平,使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我區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的發展目標。

(三)全面推進我區法治建設的總體要求

全面推進法治建設,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社會公平正義、國家安全,全力維護社會安定有序、民族團結進步、邊疆鞏固安寧、人民安居樂業。全面推進法治建設,要著力完善立法體制機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著力解決執法不規范、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著力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制度安排﹔著力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建設法治政府﹔著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強化法治的道德底蘊,推進全民守法﹔著力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准。經過全區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公共權力運行更加嚴格規范,司法公信力顯著提高,全社會崇尚法治、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的氛圍更加濃厚,安全誠信秩序基本形成,各類社會主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為開創我區“雙核驅動、三區統籌”開放發展新局面,加快實現“兩個建成”奮斗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提高地方立法質量

全面推進法治建設,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堅持以民為本、立法為民,提高立法質量,增強地方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使地方立法更加准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人民意願。

(一)保証憲法法律實施

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准則,維護憲法尊嚴、保証憲法實施。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組織開展十二月四日國家憲法日活動,實施憲法宣誓制度,增強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下轉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有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加強對下一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本級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各級各部門不得在法律法規之外設立限制或者剝奪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

(二)完善立法體制機制

加強黨委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注重運用法定程序貫徹黨委主張、實現黨委要求。有立法權的人大常委會黨組在立法工作中遇到重大問題,要向同級黨委報告。

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建立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的立法工作機制。加強立法項目征集、論証工作。建立由人大組織有關部門起草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度,提高人大牽頭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比例。加強立法過程的溝通銜接,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要提前介入地方性法規草案調研起草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立法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立法協調,對部門間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由決策機關引入第三方評估,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統籌協調各方利益關系,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制化。增加有法治實踐經驗的專職常委數量。

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制定設區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權的條件和標准,依法推進設區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權。充實有立法權的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力量,設區的市要做好機構設立、人員配備、制度建設等相關工作。

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制度建設,完善政府規章制定程序,確保公眾有序參與政府立法。重要的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由政府法制機構組織起草。

(三)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健全立法起草、論証、協調、審議機制。健全向下級人大征詢立法意見機制,建立基層立法聯系點,利用人大代表履職場所或者聯絡網絡平台,充分聽取基層干部群眾的意見。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人數,健全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見制度,把審議代表議案、辦理代表建議同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規緊密結合。建立委托第三方起草或者參與起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的工作機制。

健全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出台前評估和立法后評估制度。建設地方立法研究評估與咨詢服務基地,建立健全立法專家顧問制度。拓寬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健全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公眾意見採納情況反饋機制,推動公開征求意見工作常態化。完善立法聽証制度。開展立法協商,充分發揮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合理吸收各種建設性意見和建議,最大限度地凝聚社會共識。

(四)抓好重點領域區域立法

緊緊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圍繞加快實現“兩個建成”目標,抓好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促進文化繁榮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創新社會治理、保護生態環境和“雙核驅動、三區統籌”等重點領域區域的立法。

堅持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綜合運用立改廢釋等多種形式,增強地方立法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使立法主動適應全面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根據國家新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規,及時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規﹔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出台自主性、先行先試的地方性法規﹔根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及時修改和廢止不合時宜的現行地方性法規。

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把貫徹民族區域自治法作為全面推進法治建設的重要任務。建立健全各族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機制,把維護少數民族群眾合法權益納入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軌道。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張玉、常雪梅)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