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進依法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建設平安廣西, 切實維護邊疆安全和社會穩定。
(一)堅持用法治引領和保障平安建設
充分發揮法治對平安建設的引領和保障作用,提高平安廣西建設法治化水平。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推進流動人口居住証制度,完善流動人口網格化管理模式,落實流入地、流出地雙重管理責任。創新特殊人群服務管理方式,依法加強刑滿釋放人員、社區服刑人員、吸毒人員、艾滋病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服務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關懷幫扶體系。建立自治區、市、縣三級社區服刑人員矯正平台和刑滿釋放人員、社區服刑人員安置幫教基地。依法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健全打防管控一體化運作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深入推進基層平安建設,加強校園、醫院、車站、機場、碼頭、旅游景區等公共場所和交通設施的公共安全防控,提升社會公眾安全感。依托綜治信息系統,實現網格化管理全覆蓋,健全基層綜合服務平台。依法開展嚴厲打擊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邪教、多發性侵財、“黃賭毒”、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完善黨政軍警民聯合管邊控邊工作體系,推廣邊境管控“路長制”“海長制”“護邊員”模式,維護邊境地區安全穩定。健全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嚴格落實一票否決制。
依法防范和打擊“三股勢力”破壞活動,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會問題,促進民族團結和睦。建立健全區域反恐維穩協作和暴恐案(事)件應急響應機制,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堅決切斷“三股勢力”從我區邊境地區潛入潛出通道。推動建立健全執法安全國際合作機制,依法嚴厲打擊涉槍涉毒走私等跨國犯罪。完善預警預測、信息報告、應急處置等機制,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依法規范互聯網管理,整治網上違法有害信息,淨化網絡環境。加強中國-東盟博覽會等重大活動安保維穩工作,確保絕對安全。
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完善社會組織內部自律體系,建立信息公開、涉外事項和重大活動報告備案、監督投訴舉報受理機制。推行政社分開、管辦分離,分類推進行業協會商會在機構、人員、財務等方面與行政機關脫鉤。嚴格規范現職和離退休國家公務員在社會組織擔任職務。加強在桂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引導和監督其依法開展活動。
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嚴格的責任倒查制度。強化對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油氣管道、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的日常監管。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嚴格實施覆蓋生產源頭到終端消費全過程的監管制度,依法打擊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加強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建立完善的洪澇、台風、地質災害等預防預報、重大事項報告、應急處置機制。加強環境監督管理,建立完善的環境監測、綜合決策、生態保護補償、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機制,依法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二)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矛盾糾紛機制
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推動在法治軌道上解決問題。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促進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完善第三方調處機制,推進律師參與矛盾調處,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強化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工作,提高調處質量。注重總結實踐經驗,並上升為工作機制,切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
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利益表達、協商溝通、救濟救助等機制。加強信訪網絡信息平台建設,推廣“一站式”服務工作經驗,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著力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將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從信訪渠道中分離,轉由政法機關依法辦理。實行信訪終結制度,對信訪人的合法合理訴求已解決到位的信訪案件,由自治區級信訪工作主管部門審定依法予以終結。
(三)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
推進依法治理,基礎在基層,重點在基層。探索基層黨代表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調動基層黨員干部群眾參與法治建設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將村級事務納入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管理軌道。完善村(居)委會民主選舉制度和企業事業組織民主管理制度。推進法治創建活動,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法治鄉鎮(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發揮市民公約、村規民約、優良民族習俗和道德傳統的積極作用,構建尊法守規的社會氛圍、和諧友好的鄰裡關系。加強基層法治機構建設,逐步下放基層在人員選錄和裝備採購等方面自主權,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制,改善基層基礎設施和裝備條件,關愛基層法治干部,從優待警,推進法治干部下基層活動,推廣基層法治干部擔任“法治村長”的經驗做法。
(四)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堅持政府推動、健全法制、統籌規劃、重點突破等原則,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完善政務承諾公開制度,將政務履約和守諾服務作為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納入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逐步推動政府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過程中優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推進商務誠信建設,完善行業信用制度,促進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大力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機構,加快建立和完善匯集各部門、各行業的個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失信者黑名單。推進司法公信建設,加強執法司法和從業人員誠信管理。逐步建立執法司法案件信息共享平台,依法處理訴訟失信與規避執行行為。
六、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
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創建具有廣西特點的法治文化,促進全區各族人民學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一)深化法治宣傳教育
抓好憲法的學習宣傳,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把憲法法律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結合民族邊境地區特點,開展社會主義法治宣傳教育,加強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學習宣傳。
加強對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民和流動人口等重點普法對象的法治宣傳教育。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建立領導干部法律知識學習考核檔案,並將其作為任用、晉升的重要考察因素。深化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聯系點工作,充分發揮其全國品牌效應的作用,擴大社會影響力。加強中小學、高等院校法治教育,將法治課列入教學計劃,引導青少年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識。
(二)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
加強黨委、政府對普法工作的領導,發揮宣傳、文化、教育部門和人民團體在普法教育中的職能作用。各級黨委宣傳部門要建立宣講團,開展普法宣傳教育。進一步健全我區普法教育工作機制,堅持“誰執法誰普法” “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落實工作職責和崗位責任。探索創新法治宣傳教育評估機制,對全區法治宣傳教育和行業法治宣傳成效開展第三方社會評估。
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民間團體、高等院校、普法志願者參與法治宣傳教育。積極開展法律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機關的活動,以及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主題教育活動。加強法治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場所和國家機關的文化場館、文化設施等開展生動活潑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媒體作用,開設普法專題節目,開通普法微博、普法微信等,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建設具有廣西特點的社會主義法治文化
建立法治與德治相互促進機制,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弘揚“團結和諧、愛國奉獻、開放包容、創新爭先”的廣西精神,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和社會力量,讓法治建設成為全區各族人民的自覺行動。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弘揚、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法治道德底蘊,鼓勵公民爭做社會主義道德的示范者、誠信風尚的引領者、公平正義的維護者。
加強法學基礎理論研究,為我區法治建設提供理論支撐。充分發揮法學院校、法學會、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在法治建設研究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推出高質量的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務法治建設。加強各級執法司法機關的法治理論研究,促進法學理論與法治實踐有機結合。
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鼓勵和支持在法治文化藝術作品中植入少數民族語言、方言、民歌、地方戲劇等民族文化元素,推動具有廣西特點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不斷涌現。把民族文化與法治文化結合起來,利用民族民間文化活動,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建設法治文化長廊,支持業余民族法治文化演出,扶持民族法治文化作品出版發行,形成具有廣西民族特點、符合時代要求的法治文化。同時,加大財政對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支持,為繁榮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提供保障。
七、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
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依法執政,完善黨的制度體系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建設全過程。
政法委員會是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組織形式。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要充分發揮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的職能作用,帶頭依法辦事,保障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
(一)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深刻認識學習憲法法律的重要性,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模范遵守憲法法律,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
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帶頭厲行法治,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切實做到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
(二)完善黨內法規制度
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完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機制,注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與法律法規的銜接協調,抓好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備案、解釋、清理、評估等工作,加快構建廣西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必須嚴格遵行黨章,增強黨規黨紀嚴於法律的意識,爭當遵紀守法的表率,以更高標准嚴格要求自己,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堅決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依法依紀反對和克服“四風”“六病”,形成嚴密的長效機制。完善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項制度規定,著力整治各種特權行為。加強黨內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對任何腐敗行為和腐敗分子,必須依法依紀堅決懲處,絕不手軟。
(三)建設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
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加強黨對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的領導,抓住立法、執法、司法機關各級領導班子建設這個關鍵,突出政治標准,把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人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整合各類法律資源,加大法治人才培養力度。暢通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間以及與其他部門具備條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加強對法律職業人員的統一職前培訓,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企業可設立公司律師,培養一支具有較強能力、較高社會信用的公職律師和公司律師隊伍。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暢通具備條件的軍隊轉業干部進入法治專門隊伍的通道。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范便捷機制。加強少數民族法官、檢察官和人民警察培養。強化自治區、市、縣社區矯正隊伍建設。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法治隊伍培養力度。
加強立法隊伍、行政執法隊伍、司法隊伍和法律服務隊伍的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職業良知教育,推進法治專門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提高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
堅決查處執法司法隊伍腐敗行為和法律服務隊伍違法犯罪活動,對因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的司法人員、吊銷執業証書的律師和公証員,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法治建設的組織領導
法治建設由自治區黨委統一領導,人大、政府、政協各負其責,各級各部門、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廣泛參與。黨委要定期聽取政法機關工作匯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全面負責本地區的法治建設工作。按照《意見》要求,把法治建設任務分解細化,明確責任單位。建立科學的法治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准,對法治建設成效進行考評和專項督查,將法治建設工作納入自治區評比表彰保留項目。各級各部門制定加強法治建設的實施規劃,每年確定重點工作任務,制定年度計劃,對推進法治建設作出具體安排。
全區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和各族人民,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本《意見》精神,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積極投身全面推進法治建設偉大實踐,開拓進取,扎實工作,為開創我區“雙核驅動、三區統籌”開放發展新局面,加快實現“兩個建成”目標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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