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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江: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2014年10月31日07:1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三、認真落實完善我國法律體系的重點任務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第二部分,從“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完善立法體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三個方面,提出了新形勢下完善我國法律體系、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重點任務。我們必須全面把握,認真貫徹落實。

(一)加強重點領域立法

緊緊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立法工作,推動法律體系完善發展。

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導向,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編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發展規劃、投資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礦產資源、農業、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規,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立法,完善激勵創新的產權制度、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體制機制。

以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為核心,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法治化。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完善和發展基層民主制度。完善國家機構組織法,完善選舉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完善懲治貪污賄賂犯罪法律制度。

建立健全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遵循文化發展規律、有利於激發文化創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文化產業促進法,制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完善網絡信息服務、網絡安全保護、網絡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規范網絡行為。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法律制度建設。完善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安全、扶貧、慈善、社會救助和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社會組織立法,制定社區矯正法。加快國家安全法治建設,推進公共安全法治化。

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強化生產者環境保護的法律責任。建立健全自然資源產權法律制度,完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態補償和土壤、水、大氣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二)完善立法體制

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經過30多年來的實踐,這方面已經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制度機制,包括制定立法規劃、法律草案起草和審議中的重大問題、修改憲法、提請大會審議法律、保証重大舉措於法有據等,應當繼續堅持和不斷完善。

凡立法涉及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調整的,必須報黨中央討論決定。黨中央向全國人大提出憲法修改建議,依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憲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問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向黨中央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將有關法律案列入立法程序。

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是完善法律體系、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立法工作的重要舉措。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都要按照《決定》的精神,健全發揮主導作用的體制機制。起草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等重要法律草案,由全國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參與,並形成常態化制度。增加有法治實踐經驗的專職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立法專家顧問制度。

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對部門間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由決策機關引入第三方評估,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協調決定,不能久拖不決。加強法律解釋工作,及時明確法律規定含義和適用法律依據。明確地方立法權限和范圍,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

(三)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立法質量直接關系到法治的質量。完善法律體系必須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把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作為提高立法質量的根本途徑。科學立法的核心,在於立法要尊重和體現客觀規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於立法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簡潔明了地回答了新形勢下我們“立什麼樣的法、怎樣立法”這一重大命題。我們必須深刻理解、准確把握、切實貫徹。

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健全立法起草、論証、協調、審議機制,完善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証制度。推進立法精細化,盡量具體、明確,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見制度,更多發揮人大代表參與起草和修改法律的作用。

健全立法機關和社會公眾溝通機制,開展立法協商,充分發揮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專家學者對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論証咨詢機制。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公眾意見採納情況反饋機制,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對重要條款可以單獨表決。

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事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局,責任重大光榮,任務艱巨繁重。我們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堅決貫徹落實《決定》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和要求,使我國立法工作不斷邁出新步伐、邁上新台階,譜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歷史新篇章,為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 人民日報 》( 2014年10月31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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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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