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三:
鼓勵上市實現混合所有制
細則明確提出,“充分運用市場化、証券化方式”,實施各項改革。尤其是針對競爭類企業,鼓勵和支持省屬國資國企通過整體上市實現混合所有制。
細則要求,“控股上市公司的競爭類企業,通過上市公司吸收合並、資產置換、定向增發等方式實施核心業務、優質資產上市,最終實現整體上市”﹔“其他省屬企業要對盈利能力強、發展前景好的子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通過資本市場的多種合法有效途徑,爭取首發或重組上市”。
江蘇省屬國資國企(含子公司)中,有7家上市公司,分別是華泰証券、金陵飯店、弘業股份、匯鴻股份、江蘇舜天、舜天船舶、寧滬高速。顯然,當下江蘇希望通過進一步提高証券化率,來實現國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而據李琨透露,目前江蘇已確定匯鴻國際集團作為“整體上市”的試點。“匯鴻股份已停牌多時,很多人都很關注。匯鴻集團正努力通過股份公司增發的方式,推動整體上市,各項工作都在進行中”。
記者梳理“9號文”和細則還發現,江蘇為國企“混改”設立4種主導路徑模式:除上市外,還可通過產權交易市場向社會資本公開轉讓股權﹔國有資本新投項目時允許非國有資本進入﹔組建混合所有制基金等。
細則還要求,“推進功能性重組和資源整合”,這應是省屬國資國企改革中難啃的硬骨頭。江蘇省屬國企存在業務相近、功能相同的情形,如國信集團控股的舜天集團、蘇豪集團等均與匯鴻集團的紡織服裝、進出口、房地產等業務重合,而金陵飯店集團與鐘山賓館集團都屬於酒店餐飲行業。而根據細則要求,要“按照業務相近、功能相同、優勢互補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部分省屬企業的功能性重組。”具體將如何重組?何嘯表示,“目前沒有時間表和具體方案”。
亮點四:
組織任命的負責人年薪“限高”
國企負責人年薪和履職待遇,一貫是輿論關注的焦點。江蘇的細則對此也作了定性表述。
根據細則,“對組織任命的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總水平實行限高”,而對市場化聘用的企業管理人員,則“根據經營管理績效、風險和責任確定市場化薪酬”。那麼,限高到底是多高?目前尚未明確。李琨坦言,省屬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將由省國資委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辦法考核審定,而關於年薪和履職待遇的相關規定,“目前正在制定當中。”
細則中,還有一個容易引起人們興趣的關注點是,“在混合所有制企業實施員工持股”。不過,何嘯強調,對於“員工持股”,國家的口徑是“允許”而非“鼓勵”。
這樣的制度安排,是符合現實的妥善之舉。江蘇已有部分省屬國企試點“員工持股”,在起到留住人才、調動積極性的同時,也產生一些弊端。比如,由於持投人分散帶來決策效率低下,國有大股東長遠利益與個體小股東眼前利益如何權衡等。“江蘇對員工持股持正面態度,但會更加審慎地完善相關制度安排。”何嘯說,初步意向是選擇“資產比較輕、人力資本比較突出的行業”,以員工自願為原則,允許企業員工持有本企業股權。(記者 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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