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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論述摘編》(八)

習近平:改革創新社會體制,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

2014年08月12日08:4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是改革發展的前提。隻有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改革發展才能不斷推進。當前,我國面臨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雙重壓力,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而我們的安全工作體制機制還不能適應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需要搭建一個強有力的平台統籌國家安全工作。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加強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已是當務之急。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

(2013年11月9日),《人民日報》2013年11月16日

全面深化改革必須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是堅持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著眼創造更加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不斷克服各種有違公平正義的現象,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如果不能給老百姓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創造更加公平的社會環境,甚至導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義,也不可能持續。

——《切實把思想統一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上來》

(2013年11月12日),《求是》雜志2014年第1期

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最主要的還是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在不同發展水平上,在不同歷史時期,不同思想認識的人,不同階層的人,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認識和訴求也會不同。我們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就要從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出發,多從社會發展水平、從社會大局、從全體人民的角度看待和處理這個問題。我國現階段存在的有違公平正義的現象,許多是發展中的問題,是能夠通過不斷發展,通過制度安排、法律規范、政策支持加以解決的。我們必須緊緊抓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把“蛋糕”做大,為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奠定更加堅實物質基礎。

這樣講,並不是說就等著經濟發展起來了再解決社會公平正義問題。一個時期有一個時期的問題,發展水平高的社會有發展水平高的問題,發展水平不高的社會有發展水平不高的問題。“蛋糕”不斷做大了,同時還要把“蛋糕”分好。我國社會歷來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觀念。我們要在不斷發展的基礎上盡量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事情做好,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努力使全體人民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

——《切實把思想統一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上來》

(2013年11月12日),《求是》雜志2014年第1期

不論處在什麼發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証。我們要通過創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為因素造成的有違公平正義的現象,保証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要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作為一面鏡子,審視我們各方面體制機制和政策規定,哪裡有不符合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哪裡就需要改革﹔哪個領域哪個環節問題突出,哪個領域哪個環節就是改革的重點。對由於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違公平正義的問題要抓緊解決,使我們的制度安排更好體現社會主義公平正義原則,更加有利於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

——《切實把思想統一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上來》

(2013年11月12日),《求是》雜志2014年第1期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獨家授權 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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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芹(實習)、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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