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編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首先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我說過,全面深化改革是為了黨和人民事業更好發展,而不是為了迎合某些人的掌聲和喝彩,更不能拿西方的理論、觀點來套在自己身上,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從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要求出發。我的這個話,對司法體制改革尤為適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要更好堅持黨的領導、更好發揮我國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凡是符合這個方向、應該改又能夠改的,就要堅決改﹔凡是不符合這個方向、不應該改的,就決不能改。簡單臨摹、機械移植,隻會造成水土不服,甚至在根本問題上出現顛覆性錯誤。
——《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014年1月7日)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一個重要目的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讓司法真正發揮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作用。要從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三個方面,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破解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
——《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014年1月7日)
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居於基礎性地位,是必須牽住的牛鼻子。司法活動具有特殊的性質和規律,司法權是對案件事實和法律的判斷權和裁決權,要求司法人員具有相應的實踐經歷和社會閱歷,具有良好的法律專業素養和司法職業操守。
——《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014年1月7日)
反腐敗必須強化監督、管住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首先要建好籠子。籠子太鬆了,或者籠子很好但門沒關住,進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麼作用的。我們所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發揮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監督作用,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建立領導干部談話制度,暢通人民群眾舉報和監督渠道,發揮輿論監督包括互聯網監督作用,一個重要導向就在於建好籠子、強化監督。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2014年1月14日)
從實際情況看,影響反腐敗成效的問題主要有兩個,一是反腐敗體制機制不健全,機構職能分散,形不成監督合力﹔二是有些案件受到各種因素影響難以堅決查辦,有的地方腐敗案件頻發卻追究責任不力。解決存在的問題,還得靠制度。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2014年1月14日)
增強權力制約和監督效果,必須保証各級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這次三中全會提出,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明確規定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這既堅持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堅持了黨管干部原則,又保証了紀委監督權的行使,有利於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2014年1月14日)
要強化制約,合理分解權力,科學配置權力,不同性質的權力由不同部門、單位、個人行使,形成科學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要強化監督,著力改進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行使權力的監督,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審計監督、巡視監督。紀委派駐監督要對黨和國家機關全覆蓋,巡視監督要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要強化公開,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廣大干部群眾在公開中監督,保証權力正確行使。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2014年1月14日)
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責任、落實責任。不講責任,不追究責任,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紙老虎、稻草人。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2014年1月14日)
不斷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須深化各領域改革。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改革是一個破舊立新的過程,如果不注意配套和銜接,不注意時序和步驟,也容易產生體制機制上的縫隙和漏洞,為一些人提供尋租、搞腐敗的機會。這些現象,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是見識過的,一些人就是利用新舊制度轉換的落差和時差來牟取私利、中飽私囊的。價格雙軌制,肥了多少人?國有企業改制,又肥了多少人?前事不忘,后事之師。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同防范腐敗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實施,避免出現制度真空,堵塞一切可能出現的腐敗漏洞,保障改革健康順利推進。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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