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成 唐亞林 謝寶富
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大量計劃體制內的干部紛紛下海經商,出現第一波“干部下海”潮。
上世紀90年代,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干部採取停薪留職的方式下海經商。
無論是完善能進能出的干部人事制度,還是優化人盡其才的人才成長環境,干部下海都帶有標志性意義。在現代社會,擇業自由是公民的一項權利,當然也是公務員的權利。然而,一年來不少干部辭職經商卻引起許多爭議,使下海干部面臨不應有的道德困境。為此,本刊特邀多位專家學者共同探討干部下海的原因、下海干部的類型、干部下海是否干擾市場經濟秩序、下海干部面臨的困境等問題。
上篇:改革開放以來三波干部下海潮的成因、特征和啟示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曾出現過三波“干部下海”潮
主持人:2013年以來,廣州市已有6名處級以上干部辭職下海,其它地方也有干部辭職轉行。這雖未形成新一輪的干部下海潮,但其影響也不小。其實,“干部下海”不是新現象,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出現了幾波干部下海潮,具體情況如何?
謝寶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曾出現過“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初”和“90年代末至21世紀初”三波“干部下海”潮。其他時期(包括現在)雖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干部下海”現象,但總體來說體量不大,尚不足以稱之為“下海潮”,如同特大的人群共同體裡總免不了少數異端、另類一樣,偌大的干部隊伍裡當然免不了某些轉行者。
唐亞林(復旦大學教授、2012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第一波“干部下海潮”發生於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其典型特征是借助於“價格雙軌制”的權宜改革策略,以及政府向企業的放權、政府自身機構改革任務的推進等,一大批干部下海經商,甚至形成了蔚為壯觀的“全民經商潮”。
第二波“干部下海潮”的興起則與市場經濟的發展密切相關,並得到1993年推行政府機構改革時自上而下出台的各種激勵政策的積極支撐,如鼓勵干部停薪留職下海經商、帶薪進修學位、實行離職買斷補償金制度等。
李春成(復旦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2000年初至2004年4月,在中央明確表態之前,干部下海進入“第三波”。相對於前兩波,第三波下海的干部,人數更多、規模更大,級別也越來越高,大多屬於“少壯派”——正當盛年且下海前身居要職﹔下海的去向基本都是私營企業和一些私人資本控股的上市公司,尤其在方興未艾的高科技產業、非公有制企業﹔下海方式不再是過去的停薪留職,而是辭職或提前退休。
三波“下海潮”社會背景各有不同
主持人:之前三波“下海潮”的社會背景有何不同之處?
唐亞林:計劃經濟時代,因為國家掌控著資源的基本調配權,無論是個人還是集體都整體受制於一體化的國家權力,市場和社會的活力難以釋放,社會自主發展的空間更是受到擠壓,自然難以談得上創造出一個平等、自由、繁榮、和諧的社會。改革開放后,市場的力量重新被發現,並日益主導資源的配置權,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去發現創造財富的機會成為一種價值選擇。做官不再是成功人生的唯一標准,人生價值取向也不再只是做官一條路,整個社會出現了一種價值多元化的跡象。與此同時,政府自身的改革進程以及相應的激勵措施,助推了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與90年代初期兩波“干部下海潮”。
李春成:第二波下海潮比第一波來得更洶涌,這主要由幾方面原因所導致。首先,在思想上,經濟上貧富的現實和小平同志的講話,使得“國”字頭、“公”字頭的行業和單位原有的光環和榮耀感已成明日黃花,“民”字頭、“外”字頭的事物逐漸獲得了社會的認同甚至因其待遇優厚而頗受青睞,對個體、對職業、對行業、對部門、對政府工作好壞的首要甚至是唯一的評價標准是“經濟發展”。經過一番思想與現實的洗滌之后,至少那些下海干部本人,已經不覺得到私有企業工作在榮譽上有什麼丟人之處了。其次,相對於80年代,90年代的“海”更寬更廣,政策預期、政治環境也更清晰、更穩定。第三,就干部下海本身而言,經過80年代第一波下海者的摸索和示范,“有心人”已經積累了很多經驗,思想醞釀和精神准備也更充分些了。於是,一些干部紛紛下海,打造了第二個“下海裡程碑”。
第三波下海潮的原因有四個。首先,20世紀末中國政府機構改革全面開始,公務員隊伍開始重組。1999年,中央全國地方機構改革會議決定,市縣鄉政府部門要精簡的人數不下280萬。其次,2000年開始實施的《個人獨資企業法》及類似法規制度,為干部下海創業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第三,是各級政府對發展民營經濟的高度重視,對於招商引資的近乎著迷——不少地方政府強制干部“下海”的目的就是引進外資發展地方經濟。第四,國內崛起了一大批新興大中型民營企業及其對於“社會資本”豐富的政府干部的特別青睞,為下海者提供了可成就一番事業的平台和收入甚為豐厚的中高層職位。所有這些共同將新世紀中國干部下海推向了高潮。
“干部下海”既是客觀因素使然,也是個體理性計算的結果
主持人:我國素有“官本位”傳統。絕大多數人加入公務員隊伍都不是誤入歧途,而是有強烈的主觀意願。那麼辭官者為何會背棄初衷、“下海”另謀發展呢?
謝寶富:“干部下海”既是客觀因素使然,也是個體理性計算的結果。辭職“下海”的官員大體可分兩類:一類是入職年頭不久的年輕官員,另一類是堪稱官場“老油條”的中老年官員。前者大體以職位較低、沒什麼實權而又提升空間有限或自覺不適應官場生活者居多﹔后者反而以有一定職位及實權但提升同樣受阻者居多,因為職位較低、沒什麼實權和資源的中老年官員不僅在官場上沒什麼市場,而且在商場上同樣難受歡迎。
第一類“下海”者的動機大多相對單純,既然官場提升受阻,或自覺不適應官場,或既無腐敗機會(或不敢腐敗)又不甘清貧,還不如趁自己尚年輕,早點辭職再出發,“下海”另辟新天地。第二類“下海”者中雖同樣不乏動機單純者,但也確實夾雜著某些動機相對復雜者。一些漸顯老態、實權在握而又提升空間有限的中老年辭官者之所以備受企業家、商人甚至大學、科研院所歡迎,真實的原因怕不在於其經驗、素質、能力和社會影響力,更不在於其年齡優勢,而在於他們通常能在“官場”與“商場”之間架起一座利益輸送的橋梁,發揮企業“駐京辦事處”般的作用。
第三波下海潮被一些人視為拴著保險帶、套上救生圈的干部下海
主持人:在市場經濟初期,一些地方政府為發展經濟,鼓勵干部下海,還為他們大開方便之門,其效果如何?
李春成:經濟發展既是老百姓對於官員的最大期望,基本上也是國家干部被考核的第一標准。在21世紀初,一些地方政府為發展經濟,使出了“干部下海”以“推動民營經濟的發展”這一招。正因為是為了政府,為了地方經濟發展,所以,這種下海往往是留有歸路、官帽猶存的“半下海”,有人稱之為拴著保險帶、套上救生圈的干部下海。這一方面是為了增加政策吸引力,二是解除“勇士”們的后顧之憂。
吉林省榆樹市市委2003年“1號文件”宣稱,從2003年3月1日起,至2005午3月1日止,市委決定在干部中開展“離職鍛煉、建功立業”活動。當年3月,有1300余名公務員,在“保留身份、保留職務、保留待遇”的政策承諾下,帶薪下海經商。
湖南省人事廳2003年7月出台的旨在“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民企人才政策”令人更為安穩無憂。該政策規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可以領取工資補償,到私營企業上班。
事實上,全國上下很多地方都出台了諸如此類的“經濟”下海政策。
通過干部下海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盡管初衷有其可取之處,但思路和方向是錯的
主持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那干部下海經商,是否擾亂了經濟發展?
李春成:讓干部投身市場經濟具有以下優勢。第一,可以讓干部們通過打工、創業、參加生產,直接為地方經濟發展添磚加瓦﹔不能排除這些下海者也能發現新的市場機會,或是新的商業形式,或是成為新的知識產權、發明、專利的擁有者。第二,更重要的是“洗腦”和轉變觀念。親身體驗式的學習,能夠加深干部們對市場經濟的理解,感受市場的良性運行所必需的制度支持,洞察現有規制政策的漏洞,從而更好地管理和服務於地方經濟的發展。第三,對於財政緊張的地區,由於真正裁減公務員難上加難,“半下海”的舉措也不失為一種減少財政赤字的沒辦法的辦法。第四,異地下海者能夠帶來資金、技術、理念和項目等,至少可以起到宣傳的作用。
在批評者看來,干部下海經商多數是一種權力私有化、資本化的延伸形式。實際上是對現有資源的轉移和壟斷,本身並沒有給市場和地方經濟帶來新的增長和機遇,隻不過是市場贏利者發生了轉移,實際上是與民爭利。發展經濟根本不足以成為干部下海的理由。此類“半下海”根本不可能促進市場經濟,相反,隻會擾亂經濟秩序、破壞市場公平,其弊遠遠大於利。
總之,通過干部下海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盡管初衷有其可取之處並可能取得某些表面成就,但其思路和方向是錯的,結果是事與願違,短期的、表面的成功是以政府職能不清、官商角色不清、市場公平受損等長期的、深層的損失為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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