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主席強調,軍事斗爭准備是軍隊的基本實踐活動,是能打勝仗的重要保証。不論處在哪個戰略方向、從事哪方面工作,都要堅持軍事斗爭准備龍頭地位不動搖。習主席這一重要論述十分鮮明地闡明了軍隊工作中心任務。日前,成都軍區黨委機關組織師以上領導干部進行理論集訓,就習主席這一重要觀點展開充分討論,大家深切感到,我國周邊和國際形勢復雜嚴峻,國家生存安全和發展安全面臨現實威脅,軍區部隊戰略地位十分重要,肩負責任十分重大,無論形勢如何發展、任務多麼艱巨,都必須按打仗標准搞建設抓准備,隻有全部心思向打仗聚焦,各項工作向打仗用勁,把戰斗力這個唯一的根本的標准立起來落下去,才能實現“能打仗、打勝仗”的目標要求,有效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使命。
話題:戰備意識
止戈為武,枕戈待旦,是軍人的職責所系。如果不強化戰備意識,不加強戰備訓練,軍人拿什麼捍衛和平?
劉華榮(雲南省軍區副政委):“守之不忘戰,將之任也﹔訓練有備,兵之事也。”軍人生來為戰勝,軍人的天職就是打仗和止仗。但也有人認為,打仗是國際紛爭不得已的選擇,現如今,仗一時半會打不起來。軍人渴望和平不是壞事,但如果過於盲目樂觀,過於天真,就會產生當“和平官”、“和平兵”的麻痺思想,淡化“當兵打仗、帶兵打仗、練兵打仗”的意識。和平不是一廂情願的事情,戰爭往往就在我們意想不到的時候猝然而至。我們要做到“不挑起戰爭,但絕不害怕戰爭”,那就要樹牢“天天准備打仗”的觀念,一旦戰爭來臨,祖國召喚,就能挺身而出,像上膛的子彈,隨時擊發。人類社會歷史,既是一部發展進步史,也是一部戰爭史。美國學者康威·漢得森做過一個概算,從公元前3600年到現在的5000余年間,全世界大約發生了1.45萬場戰爭,隻有292天是和平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世界各地發生的大小戰爭和軍事對抗從未間斷過。應該意識到在這個世界上,戰爭與動蕩是常有的,和平與穩定才是稀缺的。軍事理論家克勞塞維茨曾說:“戰爭與和平在根本上是兩個不能徹底劃分階段的概念。”所以,我們不能沉醉於眼前的和平景象,一定要清醒地看到隨時可能逼近我們的戰爭魔影。
楊宇昌(某步兵旅政委):太平盛世,和平承久,人們很容易存在忘戰、厭戰心理,一些人消磨了亮劍用兵的意志,產生了世界大同的幻覺,對現實世界缺乏客觀認識和把握。事實上,我國的安全正面臨著近幾十年來未有的挑戰,周邊局勢動蕩不安,東海釣魚島領土之爭,南海諸島主權危機,以及各種反華分裂勢力的破壞干擾,我們渴望的和平陽光總是不時地被蒙上戰爭的霧霾。習主席指出:“能戰方能止戰,准備打仗才可能不打仗,越不能打越可能挨打。”作為國家主權和領土安全的保衛者和維護者,我們應該做到腦子裡永遠有任務、眼睛裡永遠有敵人、肩膀上永遠有責任、胸膛裡永遠有激情,決不能在國家主權和安全的博弈較量中當旁觀者或成弱勢。止戈為武,枕戈待旦,是軍人的職責所系。如果不強化戰備意識,不加強戰備訓練,軍人拿什麼捍衛和平?天下雖安,忘戰必危。“和平紅利”不會永遠分享下去,也不可能乞求得來,要靠強大的實力去爭取,而這個強大的實力就是我軍的戰斗力。今年又逢甲午,那場改變中國和中國人命運的慘敗海戰留給我們的啟示發人深省:一支戰備鬆懈、紀律鬆弛、訓練無素的軍隊,注定要為明天的戰爭失敗埋單。
話題:安全責任
訓練安全是個永遠繞不過的坎,如果出了事故,不論是非就處理人,搞“事故定乾坤”,必然要損害戰斗力。
馬雄(某集團軍副軍長):有的單位不敢訓練,訓練標准不高,客觀因素不說,主要還是怕出事擔責任。戰爭年代,臨陣磨槍也能出戰斗力。為什麼?因為不訓練,上了戰場就要命。而今大不同了,有人認為,保安全就是保戰斗力。果真如此嗎?以汽車駕駛訓練為例,出車訓練少或標准低,駕駛技術就不會過硬,一到執行重大任務時事故發生率必然高﹔反之,出車訓練多、難度大,安全問題可能多一些,但到執行重大任務時出事就少。可見,消極保安全是算錯了賬的。有的單位為防安全事故,人為降低訓練強度,結果遇到急難險重任務,找齊能出車的駕駛員都有困難,甚至因險情處置經驗少而發生事故。這不正說明過度保安全降低戰斗力嗎?毋庸置疑,安全是戰斗力建設的重要因素,但應該知道,過分強調安全的部隊總會在訓練強度和訓練難度上打主意、做手腳。有的單位怕出事故,竟以安全標准代替戰斗力標准,稱安全工作為“桶底工程”,危不施訓、險不練兵,人為降低強度和難度,少訓、漏訓、偏訓。如此保安全,戰斗力從哪裡來?戰斗力標准如何提升?我們提倡科學訓練,反對盲目蠻干,但實戰化訓練就得動槍動炮。隻有平時動真的,戰時才能有狠的。
劉本成(某紅軍師政委):訓練安全風險可控,但難以預測,部隊不敢放開手腳抓訓練,主要原因還是沒有一套客觀、公正、科學的安全風險評估和考核機制,抓訓練的人心裡沒底,也沒有安全感。要解決這個問題,當務之急是要制定實戰化訓練安全標准,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型、不同兵種、不同階段等特點,從單兵到單位、從技術到戰術、從營區到野外、從初訓到演習等,制定具體明確的安全標准和責任劃分,一旦發生訓練故事,確保有法可依,科學地認定事故性質、區分事故責任,做到該哪一級負責就由哪一級負責,該負什麼責就負什麼責。誘發安全事故的因素比較多,訓練安全是個永遠繞不過的坎,如果出了事故,不論是非就處理人,搞“事故定乾坤”,必然要損害戰斗力。戰斗力生成是要付出代價的,出現一定的傷亡屬正常現象,美軍平時訓練演習的傷亡率比戰時還要大。而我們在訓練中出了安全故事,就把單位及個人的成績和安全責任捆在一起算總賬,這種片面做法對調動官兵訓練積極性是致命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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