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9日08:4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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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間中央一號文件裡的農民工
自2004年至今,中央一號文件一直都是“農業”主題。而在其中,關於農民工的部分經常引起人們關注。梳理過去十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其中關於農民工的主要條文如下。
2004年
進城就業的農民工已經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大中城市戶籍制度改革,放寬農民進城就業和定居的條件。
2005年
尊重和保障外出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和經營自主權。
2006年
進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種針對務工農民流動和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完善勞動合同制度。
2007年
建立農民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就學,收費與當地學生平等對待。
2008年
進一步完善農民外出就業的制度保障﹔切實提高農民工的生活質量和社會地位。
2009年
積極擴大農村勞動力就業﹔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新增公益性就業崗位盡量多使用農民工﹔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扶持政策。
2010年
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將農民工返鄉創業和農民就地就近創業納入政策扶持范圍。
2012年
大力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對符合條件的農村青年務農創業和農民工返鄉創業項目給予補助和貸款支持。
2013年
把推進人口城鎮化特別是農民工在城鎮落戶作為城鎮化的重要任務﹔加快改革戶籍制度,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條件的政策。(劉少華整理)
從農民到市民,要改變的不僅是戶口
張意軒
從農民到市民,要改變的不僅是一紙戶口,更有附著在戶口上的不同的公共服務。實現公共服務的均等化,讓走進城鎮的農民工不僅能進得來,還能留得下,更能過得好。唯有如此,才能最終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
又到一年春運時,浩浩蕩蕩的遷移大軍,又將農民工話題帶入人們的視野。
在城鎮化快速發展的浪潮中,超過2.6億的農民工群體,他們的生活與工作、發展與保障,已日益成為政府和公眾關注的焦點。
“解決約1億進城常住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日前在京舉行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對農業轉移人口的落戶問題做出明確規劃。
這一政策的出台,是城鎮化浪潮下的必然選擇,也是彌補欠賬的需要。國家統計局數據表明,2012年我國人口城鎮化率為52.6%,而戶籍城鎮化率遠低於此。截至2012年年底,我國有2億多人常住城鎮,但由於沒有非農人口戶籍,與城市市民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社會公共服務方面存在差距。解決這一由戶籍制度造成的“半城市化”現象,實現進城務工人員的市民化轉型,直接受益者是農民工及其家屬,同時也會從多方面惠及“三農”。從長期看,還可以激發內需潛力,緩解城鄉二元結構矛盾,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當然,從農民到市民的轉變,不僅是一紙戶口的變化,更重要的是戶籍上所附加的相關公共服務的供給的調整。將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完全納入城鎮和社會保障體系,賦予他們和城鎮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和發展機會,讓走進城鎮的農民工不僅能進得來,還能留得下,更能過得好,能融入,有歸屬感和尊嚴感,才是實現從農民到市民轉變的根本。
而這些,都需要相應的福利、基礎設施等方面的投入,需要在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方面下工夫,需要統籌安排管理,建立起落戶成本的合理分攤機制,需要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努力。
同時,也要看到,城鎮化浪潮下的農民和農民工是一個復雜的群體,並不是所有的進城務工人員都希望獲得城鎮戶籍,他們中有些人希望生活和工作在城鎮,但卻保留農村戶籍。此外,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社會環境的改善,以及國家相關政策的扶持,還有部分人群會選擇返鄉或是留守農村。
對待這些不同的人群,如何通過政策調整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覆蓋,同樣需要考量和慎重對待。從這一點上講,剝離附著在戶口上的福利,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才是根本之道。
當然,除了物質上的保障,精神層面的尊重同樣重要。歧視觀念的消除,平等理念的樹立,都還有不短的路要走,而這,需要全社會和媒體的共同努力。
或許,隻有當“城鄉結合部”、“鄉下人”不再被賦予其他的含義時,我們才可以說,城鄉一體化已真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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