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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審判長負責制打破“審判分離”

佛山中院探索司法去行政化 首批35名審判長試水自審自判

2013年11月21日09:13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首批35名審判長試水自審自判

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在推進法治建設方面,要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今年初,佛山中院以審判長獨立審判運行機制為突破口,打破“審、判分離”,探索司法去行政化,讓首批試水的35名審判長自審自判。

此舉與全會精神十分契合。日前,最高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徐家新等一行對此調研,對佛山的改革探索給予高度肯定,認為佛山中院的審判長負責制改革更符合法院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方向,在中國司法改革中有“標本”意義。改革10個月以來,佛山中院打破了“提拔一位庭室領導,就少一名好法官”的怪圈,在收受的訴訟案件增長的情況下,結案數反而提升7.24%,案件的平均審理天數減少了5.2天。

讓資深法官回來辦案

佛山中院審判監督庭庭長懷曉紅說自己很快樂,因為從今年1月起,她卸下了沉重的行政管理包袱,重新敲響法槌。像懷曉紅一樣重新“出山”的資深法官,在佛山中院不在少數。

2009年4月,在珠三角地區中院院長“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研討班座談會上,當其他法院在想方設法向政府要人要物,以緩解案多人少矛盾時,上任不到一年的佛山中院院長陳陟雲敏銳地拋出審判長負責制集約式改革思路:隻有重新洗牌,讓經驗最豐富、能力最突出、專業最精深的法官重掌法槌,才能化解當前審判壓力,有效回應群眾的司法需求。

聽了他的改革思路,廣東省高院院長鄭鄂當即表示贊同,而佛山市裡的領導也非常興奮。不久,最高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一行專門來到佛山中院進行調研人員分類管理,最高法院司改辦賀小榮主任和蔣惠嶺副主任亦分別多次來到佛山了解改革情況,並給陳陟雲予鼓勵。

“我是在用一個小題目做一篇極大的文章”,陳陟雲說。但改革內外交困的現狀並沒有讓他停下腳步。

苦等了三年,2012年3月,陳陟雲決定拋開受到外界牽制的內容,在部分庭室試運行審判長負責制。積累足夠經驗后,於今年初從全院194名擁有法官職稱的干警中,選出35名優秀審判長,在院內全面推行審判長負責制。

包括懷曉紅在內的26名早前獲得提拔后,減少辦案任務或者完全不辦案的優秀法官,就是在這次遴選中重回一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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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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